14周岁零10天,系未成年人,年少无知,因为和朋友去外面喝酒,喝醉之后打架斗殴,闹事,拿小刀刺伤他人,之后被人报警,警方逮捕了孩子,受害者在医院躺着,说是重伤,孩子的这种行为要坐牢吗

安徽 - 安庆 人身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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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答疑法务

地区:安徽 - 安庆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属刑法规定的八大重罪,只要是年满14周岁以上的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都要负刑事责任。鉴于只有14周岁零10天,系未成年人,可减轻处罚,但牢是要座的。有期徒刑可能在10年以下。

2019-07-17 00:4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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