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为开店向丙买商品并口头约定月底结清贷款,结果因为经营不善把店铺卖给了乙,并签了转让店铺和其货物给乙,结果丙月底来要求甲偿还货款而甲身上的钱财不足以偿还,而丙则想用店铺里的货物抵债,可以吗?

辽宁 - 锦州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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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甲方和丙方没有任何有效约定的情况下,丙方在甲方拖欠其货款时,均不得擅自到店里以货物抵债。尤其是在乙方已经合法受让该店以及货物时,丙方更不得擅自侵犯点中的货物。否则,店以及货物的实际经营人或所有人可以依法主张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9-05-25 22:47: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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