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的公司由于资金周转不灵,公司经营状况出现问题。需要寻找社会合作伙伴进行对公司的增加资金投资的意向与合作。于是张某找到合作伙伴A,并且A同意资金投资和合作。但是要求他必须进入公司的核心管理层和提出要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金额,以便更好运作公司的发展和争取更大的利益的要求。张某经过思考,同意了A的要求,但没有经过董事会的讨论和投票决议,私自同意A成为公司的合法股东之一。请问张某的做法是正确的吗?

重庆 - 忠县 公司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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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诉讼咨询

地区:重庆 - 忠县

你好,公司章程是公司股东的约定,但法律规定某些问题公司章程是不能约定的,必须由法律规定。你们章程的前三项是合法的,但是第四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通过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据此可知,公司通过增资来增添新股东的,需要股东会的特别多数决。

2019-04-15 16:35: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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