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戚家20年前在同村人路边的荒地上建了房子居住,当时交给了村里800块钱,也取得了同村那个人的同意。现在亲戚拆了房子准备在原基地上重建,那个人说土地是他之前村里分给他的耕地,要求分一间房的地出来。去年那里由于政府重新规划建设,土地价格飞涨。之前的20年,那个村民一直没有提出异议,现在看到有利可图就来闹,对方类似地痞手段导致无法正常施工。当地农村的房子,基本上都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因为过去20年了,亲戚也拿不出交村里的800块有效证明。请问这种土地纠纷属于哪个部门管辖?

广西 - 桂林 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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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您双方之间的土地使用权归属纠纷,您可以到当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对于您的伤人事件,可能会有公安机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法律依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2019-04-04 16:42: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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