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公司工人以被挂名公司盖章的高处作业吊篮操作证作为证据证明与被挂名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委刊登公告送达合法吗?这种官司我方要准备什么证据?

云南 - 红河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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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公司工人以被挂名公司盖章的高处作业吊篮操作证作为证据证明与被挂名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委刊登公告送达合法吗?这种官司我方要准备什么证据?

工伤要求赔偿不超出当地月最低薪水准则十二个月金额的,则劳动仲裁裁决应当为终局裁决。若超出,则不是,当事人能够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限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赔偿或者赔偿金,不超出当地月最低薪水准则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准则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限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能够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

2019-03-06 22:23: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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