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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签了劳务合同?

刘帅律师

刘帅律师 最近回复:

你这边可以把基本情况编辑信息或者语音描述发给我,我好了解分析事件,再给你提供解决方案包括你的主张诉求是什么?

2024-05-14

交通事故中出租车30责任对方给务工费吗?

崔淑兰律师

崔淑兰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根据你证据判决误工费给付

2024-05-14

劳务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否合法

北海律师

北海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若在合同期满之际,雇主未能与劳动者续订新合同则此举将被视为非法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终止劳动合同时所产生的经济补偿,具体而言就是根据劳动者就业年限,每过一年就需要支付相当于该员工一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24-05-14

夫妻共同签字的债务离婚以后怎么算

九江律师

九江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在夫妻离婚之后,若存在由夫妻二人共同签署的债务,则该项债务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并需经由二者共同偿付。 倘若在此情况下,二人所拥有的共同财产无法实现足额赔付或二者分别拥有独立财产,那么就应当通过协议方式进行赔偿。 如果二者未能达成协议,那么将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05-14

债务的保证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再保证

宁德律师

宁德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作为保证人的您可免除保证责任。 具体来讲,一般担保这类保证形式中的债权人,若未能于保证期内在法院或仲裁机构启动相关诉讼程序,则无需再向保证人主张其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对于连带责任保证方式而言,如债权人在保证期内未曾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要求,亦无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024-05-14

公司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九江律师

九江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职务侵占罪之构成要素包括: 第一,犯罪客体系指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单位之财产所有权; 其次,客观方面展现为行为人通过利用其职务上所赋予的便利条件,非法占有并窃取本单位之财务,且该行为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 再次,犯罪主体应当是属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有关单位中的工作人员; 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这类犯罪通常由行为人的直接故意作为动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5-14

职务侵占罪法钱吗

九江律师

九江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职务侵占案件被归类为经济犯罪。 原因在于行为者借由职位上的特殊便利条件,非法占有本公司所拥有的相当数量的财物,这无疑是对公司财产权的严重侵犯,因此理当视为一种触犯了财产权益的经济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5-14

股权转让会计账务处理方法有哪些

九江律师

九江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关于股权转让的会计操作规范及流程,我们需要依据股权转让契约中的约定进行相应的财务记录,一般的会计分录为: 将“实收资本——原股东”科目的余额从借方转为贷方,同时在“实收资本——新股东”科目中新增借项以反映新的出资情况。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股权转让款项并不需要必须经由公司账户进行流转。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4-05-14

职务侵占罪判刑后可以减刑吗

宁德律师

宁德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法律条文规定解读,所谓“减刑”,系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之人,在符合法定减刑条件之时,由负责执行其刑罚的权力机构依据事实情况提交相应材料,由人民法院依其权限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减轻其原定刑罚之司法行为。 因此,对于构成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分子而言,亦可享有减刑权。 在服刑期间,若罪犯切实遵守监规纪律,积极接受教育改造,且确有悔过自新之表现,抑或是有立功赎罪之实绩者,皆可获得减刑。 此等减刑申请应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交减刑建议书。 然而,必须强调的是,任何减刑都需遵循法定程序进行,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擅自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