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质押借款合同必备1
车辆质押借款相关法律规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范本
质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质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以自有(本单位)车辆:
型号: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作质物在乙方质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元。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本单位)所有,在质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借款履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质押借款综合费率按月%计算。在乙方发放借款时预扣壹个月综合费用共计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预交,借款利率按月%计算,按月计收,即每月_____元,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0.5%违约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综合费及利息,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质物。
第四条:甲方将质物相关品(详见质物清单)交由乙方占管,在质押期间甲方不得将质物及占管品挂失或转让、抵押、质押等权属转移行为。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质押期间质物交由乙方占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质物丢失或损坏,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质物损坏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负赔偿。
第六条:如果甲方购置的车辆为分期付款车,甲方必须每月按期归还银行贷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甲方同意乙方处置质物或委托当地拍卖行拍卖。乙方处置质物所得款项,除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和可能发生的孳息、违约金以及扣除处置质物所需费用外,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甲方承诺声明: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乙方处分,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九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利息、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质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必备2
借款合同(车辆质押)
出借人: (简称甲方) 法人:
借款人: (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地:
乙方因临时资金周转,申请向甲方借款。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内容,供双方信守执行。
一、借款内容: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 元),借款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月利率为 % 。乙方保证该借款用于合法途径。
借款利息按月收取,乙方应在每月 号之前向甲方支付。
借款到期,乙方应以现金方式向甲方结清借款本息。若乙方逾期偿还借款本息,乙方应就未偿还的部分按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若乙方在约定借款期限内提前还款,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利率收取全部借款本息。
若乙方不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甲方追讨该债权所产生的其他费
用(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担保处置约定:乙方自愿为本次借款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拥有自主产权、合法购置,依规依法交纳规费、可正常行驶、可正常过户(无分期按揭付款、无担保质押、无缺审漏审和其他无法过户车辆)的车辆质押担保,于 年 月 日型号为 、牌照号为 、发动机号为 、 车架号为 ,交由甲方保管,并将该车辆行驶车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及机动车辆保险单交由甲方保管,直至本次所借款本息还清后归还乙方。
甲方应为乙方质押车辆作安全保管,甲方无义务为该车辆交纳任何规费。
乙方如不能按期还本付息,乙方自愿将质押车辆作过户或其他处置。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及第一条约定的费用为止。多余部分归还乙方。
三、 诉讼管辖: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借方): 乙方(借款方):
机构代码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车辆价值评估报告
卖方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抵押合同原件;
4、抵押权人委托书和机动车所有人委托书;
5、如是代理的,还需代办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机动车登记证书;
7、??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需要到车管所办理。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必备3
出借人:__________ (简称甲方) 法人: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 (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
乙方因临时资金周转,申请向甲方借款。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内容,供双方信守执行。
一、借款内容: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________元(¥ ________元),借款期限为 ,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借款月利率为 ________% 。乙方保证该借款用于合法途径。
借款利息按月收取,乙方应在每月 ________号之前向甲方支付。
借款到期,乙方应以现金方式向甲方结清借款本息。若乙方逾期偿还借款本息,乙方应就未偿还的部分按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若乙方在约定借款期限内提前还款,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利率收取全部借款本息。
若乙方不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甲方追讨该债权所产生的其他费
用(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担保处置约定:乙方自愿为本次借款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拥有自主产权、合法购置,依规依法交纳规费、可正常行驶、可正常过户(无分期按揭付款、无担保质押、无缺审漏审和其他无法过户车辆)的车辆质押担保,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型号为 、牌照号为 、发动机号为 、 车架号为 ,交由甲方保管,并将该车辆行驶车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及机动车辆保险单交由甲方保管,直至本次所借款本息还清后归还乙方。
甲方应为乙方质押车辆作安全保管,甲方无义务为该车辆交纳任何规费。
乙方如不能按期还本付息,乙方自愿将质押车辆作过户或其他处置。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及第一条约定的费用为止。多余部分归还乙方。
三、 诉讼管辖: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
机构代码证: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电话: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必备4
抵押人: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利人: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以自有车辆(厂牌型号):___________
车牌号:发动机号: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
作抵押物在乙方抵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_______元。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所有,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借款履行期限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第三条:抵押借款综合费率(包含借款利率)按月_____% 计算。在乙方发放借款时预扣_____个月综合费率共计 _______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预交,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_____%违约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综合费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抵押物。
第四条:甲方将抵押物相关品(详见抵押物清单)交由乙方占管,在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将抵押物及占管品挂失或转让、抵押等权属转移行为。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质押期间质物交由乙方占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质物丢失或损坏,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质物损坏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负赔偿。
第六条:甲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甲方同意乙方处置抵押物或委托当地拍卖行拍卖。乙方处置抵押物所得款项,除收回借款本金、综合费和可能发生的孳息、违约金以及扣除 处置抵押物所需费用外,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七条:甲方承诺声明:___________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乙方处分,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八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附《抵押物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有关登记部门一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必备5
质押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质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甲方以自有(本单位)车辆: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
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
作质物在乙方质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元。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本单位)所有,在质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借款履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质押借款综合费率按月%计算。在乙方发放借款时预扣壹个月综合费用共计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预交,借款利率按月%计算,按月计收,即每月_____元,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0.5%违约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综合费及利息,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质物。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将质物相关品(详见质物清单)交由乙方占管,在质押期间甲方不得将质物及占管品挂失或转让、抵押、质押等权属转移行为。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质押期间质物交由乙方占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质物丢失或损坏,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质物损坏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负赔偿。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如果甲方购置的车辆为分期付款车,甲方必须每月按期归还银行贷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甲方同意乙方处置质物或委托当地拍卖行拍卖。乙方处置质物所得款项,除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和可能发生的孳息、违约金以及扣除处置质物所需费用外,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诺声明: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乙方处分,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九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利息、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质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必备6
合同编号:车质第(________)号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当户________(借款人)/甲方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的《车辆典当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所有或享有处分权的车辆质押给乙方,为其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设定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质物
1.1甲方自愿以本(单位/人)品牌为________________,车辆号牌为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__的车辆(以下简称该车辆)作为质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车辆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之抵押担保。
1.2“该车辆”质物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担保的债权范围
2.1当金(¥:________________)及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
2.2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当时将甲方拖欠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转入续当后的本金的,该等部分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亦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第三条质权的存续期限
质权的存续期间为甲方全部偿还乙方《车辆典当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权为止。
第四条质押登记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办妥质物登记手续,质物有关登记文件的正、副本由乙方保存。
第五条质物的占管
5.1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占有和保管。
5.2甲方应将有关质物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明文件的原件交乙方保管。
第六条保险
6.1质权存续期间,甲方应根据有关法律及乙方指定的险种、投保期限、投保金额办理质物的财产保险,并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如质物已保险,应将第一受益人批注或变更为乙方。保险金额不低于主合同借款本息,保险期至少应长于借款合同履行期间三个月;如保险期限届满,甲方未偿清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等的,甲方应对保险期作相应延长。
6.2在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等偿清之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甲方中断或撤销保险,乙方有权续保或代为投保,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对乙方因保险中断或被撤销而蒙受的一切损失负全部责任。
6.3保险单正本及保险权益转让书应由乙方保管。
6.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质物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应当全额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上,作为乙方债权的保证金担保。
第七条质权的行使
7.1绝当发生以及出现主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有权行使质权。
7.2乙方在行使质权时,有权自行决定以拍卖、变卖方式处置质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7.3乙方依据本合同第7.1条以及主合同约定方式处分质物时,甲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八条特别约定
质权存续期间,质物有损毁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九条处置抵押财产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清偿:
9.1乙方代垫的费用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等)。
9.2当金息、费、违约金、赔偿金。
9.3当金本金。
第十条通知与通讯
10.1甲方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10.2乙方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10.3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向上述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邮寄、发送文件等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管辖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则可以向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2.1________________
12.2________________
12.3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及费用承担
13.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3.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3.3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见证、登记、过户、税费、保管、年检、维修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13.4本合同未尽事宜,以《车辆典当借款合同》的内容为准。
第十四条声明条款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质押财产证件资料清单
质押财产证件资料清单
一、质押财产证件
1、车辆购置原始发票;2、车辆购置税证;3、车辆行驶证;4、机动车登记证书;5、车辆保险单(正本);6、养路费证;7、车船税证;8、车辆钥匙。
二、出质人资料
1、营业执照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单位对经办人的委托书;6、身份证复印件;7、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8、结婚证或单身证明;9、共有人同意质押典当的书面证明。
甲方和财产共有人保证以上“质押物清单”中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同意质押并签字确认。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必备7
出借人: (简称甲方) 法人:
借款人: (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地:
乙方因临时资金周转,申请向甲方借款。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内容,供双方信守执行。
一、借款内容: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 元),借款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月利率为 ——% 。乙方保证该借款用于合法途径。
借款利息按月收取,乙方应在每月 号之前向甲方支付。
借款到期,乙方应以现金方式向甲方结清借款本息。若乙方逾期偿还借款本息,乙方应就未偿还的部分按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若乙方在约定借款期限内提前还款,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利率收取全部借款本息。
若乙方不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甲方追讨该债权所产生的其他费
用(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担保处置约定:乙方自愿为本次借款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拥有自主产权、合法购置,依规依法交纳规费、可正常行驶、可正常过户(无分期按揭付款、无担保质押、无缺审漏审和其他无法过户车辆)的车辆质押担保,于 年 月 日型号为 、牌照号为 、发动机号为 、 车架号为 ,交由甲方保管,并将该车辆行驶车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及机动车辆保险单交由甲方保管,直至本次所借款本息还清后归还乙方。
甲方应为乙方质押车辆作安全保管,甲方无义务为该车辆交纳任何规费。
乙方如不能按期还本付息,乙方自愿将质押车辆作过户或其他处置。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及第一条约定的费用为止。多余部分归还乙方。
诉讼管辖: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借方): 乙方(借款方):
机构代码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必备8
质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质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以自有(本单位)车辆:
型号: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作质物在乙方质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元。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本单位)所有,在质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借款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质押借款综合费率按月 % 计算。在乙方发放借款时预扣壹个月综合费用共计 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预交,借款利率按月 %计算,按月计收,即每月 元,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0。5%违约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综合费及利息,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质物。
第四条:甲方将质物相关品(详见质物清单)交由乙方占管,在质押期间甲方不得将质物及占管品挂失或转让、抵押、质押等权属转移行为。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质押期间质物交由乙方占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质物丢失或损坏,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质物损坏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负赔偿。
第六条:如果甲方购置的车辆为分期付款车,甲方必须每月按期归还银行贷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甲方同意乙方处置质物或委托当地拍卖行拍卖。乙方处置质物所得款项,除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和可能发生的孳息、违约金以及扣除 处置质物所需费用外,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甲方承诺声明: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乙方处分,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九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利息、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质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必备9
合同编号: 车质第号
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质权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为确保 年 月 日当户 /甲方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的《车辆典当借款合同》 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所有或享有处分权的车辆质押给乙方,为其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
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设定质押。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质物
1.1 甲方自愿以本品牌为 ,车辆号牌为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的车辆作为质物向乙方借款。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车辆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之抵押担保。
1.2 “该车辆”质物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担保的债权范围
2.1 当金及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2.2 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
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3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当时将甲方拖欠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转入续当后的本金的,该等部分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亦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第三条 质权的存续期限
质权的存续期间为甲方全部偿还乙方《车辆典当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权为止。
第四条 质押登记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办妥质物登记手续,质物有关登记文件的正、副本由乙方保存。
第五条 质物的占管
5.1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占有和保管。
5.2 甲方应将有关质物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明文件的原件交乙方保管。
第六条 保险
6.1 质权存续期间,甲方应根据有关法律及乙方指定的险种、投保期限、投保金额办理质物的财产保险,并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
如质物已保险,应将第一受益人批注或变更为乙方。
保险金额不低于主合同借款本息,保险期至少应长于借款合同履行期间三个月;
如保险期限届满,甲方未偿清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等的,甲方应对保险期作相应延长。
6.2 在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等偿清之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甲方中断或撤销保险,乙方有权续保或代为投保,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对乙方因保险中断或被撤销而蒙受的一切损失负全部责任。
6.3 保险单正本及保险权益转让书应由乙方保管。
6.4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质物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应当全额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上,作为乙方债权的保证金担保。
第七条 质权的行使
7.1 绝当发生以及出现主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有权行使质权。
7.2 乙方在行使质权时,有权自行决定以拍卖、变卖方式处臵质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7.3 乙方依据本合同第7.1条以及主合同约定方式处分质物时,甲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臵任何障碍。
第八条 特别约定
质权存续期间,质物有损毁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
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九条 处臵抵押财产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清偿:
9.1 乙方代垫的费用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
9.2 当金息、费、违约金、赔偿金。
9.3 当金本金。
第十条 通知与通讯
10.1甲方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
10.2乙方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
10.3 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向上述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邮寄、发送文件等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管辖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则可以向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及费用承担
13.1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3.2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3.3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见证、登记、过户、税费、保管、年检、维修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13.4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车辆典当借款合同》的内容为准。
第十四条 声明条款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
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
甲 方: 乙 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必备10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做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_____壹辆,排量:_______,颜色: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抵押情况声明、暂管。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签立时间:______
签立时间:______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必备11
(甲方)贷款方(质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质押人):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立此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①乙方将自己名下的汽车,牌照号为:,发动机号为:,大架号为:,向甲方作质押。(约定该车辆于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时,交由甲方占有)
②乙方应提供汽车相关文件已提供文件打“√”
1、机动车登记证书 □
2、行驶证正副本原件 □
3、身份证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车钥匙()把□
6、保险□
7、车船使用税□
8、购车发票□
9、附加费原件(完税证)□
③汽车内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净,质押车辆内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视作乙方放弃。
④汽车外观状况
⑤其它
第二条甲乙双方自愿共同认定该车价值:____________元。质押汽车已行驶里程数为:。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用途:。
第五条借款利息、费用:借款壹拾日期利息____________%;叁拾日(月)利息____________%;综合费用。借款同时缴清首期(月)利息、综合费用。
第六条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七条汽车质押提前还款约定:拾天期者当日还款按%收取利息,即元,次日者按%收取利息,即元。二日以上者按100%收取利息;叁拾日(月)者,三天以内按%收取利息,即元,十五天以内按%收取利息,即元,十五日以上者按100%收取利息。
第八条还款方式:乙方先将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一次性交给甲方或将现金打进甲方帐(卡上),再提车验车。
第九条保证条款:
1、乙方到期不能偿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乙方到期如数偿还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综合费用时,甲方将质押物退还给乙方。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4、乙方违约,甲方变卖汽车所得价款超过双方认定价值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认定价值乙方须向甲方补齐至足以清偿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本息和综合费用、不办理续期手续、不交纳续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则甲方有权处理质押车辆,按双方签约时共同认定的价值出售汽车。若甲方暂未出售汽车,甲方享有质押车辆的使用权、收益权。
2、甲方在车辆质押期间,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车程行驶车辆以维护车辆或移库。在每日10公里行程范围内汽车轻微刮蹭,甲方除负责恢复外,不负责其它赔偿;质押车辆在质押期间出现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及责任人赔偿,且乙方有责任以车主身份负责处理事故,甲方不负责其它任何赔偿。
3、甲方在质押期间遗失车辆有关文件,由甲方支付费用,乙方配合补办相关手续,甲方不负担乙方误工等其它损失。
4、甲方在质押期间车辆被盗、烧毁、意外损坏,由保险公司赔偿,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没有保险的车辆,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损失(按双方认定价值)。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质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质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必备12
抵押人: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向乙方贷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 ________,车号为 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 .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 抵押期限、抵押款。
抵押期限为___ 月,自 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起,至_____ 年 _____月 _____日止。
抵押款为 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抵押情况声明、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抵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抵押情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 其它
1、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 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 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必备13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抵押合同:
一、质抵押当车辆品牌: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数量:______台。
机动车行驶证号码: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
二、抵押金额:人民币_____万元整。评估价值人民币_____万元整。
三、抵押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抵押费用:月利率:_____月综合费率:_____合计:_____。
五、双方责任:
1.质抵押车辆在乙方封存。在抵押期限内,乙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转让、出租、出售、拆动或损坏。
2.质抵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3.自抵押期满之日起五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视为绝当。
4.绝当物品估价不足5万元的,由乙方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损溢自负;绝当物品估价超过5万元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收入在乙方扣除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5.本合同约定:借款人按月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即每月_____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综合费用。借期在五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日计算;借期在十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用按半个月计算;借期在十日以上(包括十个工作日),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整月计算。如借款人未能履行此约定,贷款人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借款人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
6.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借款人清偿完债务为止。
7.超期赎当或续当,每日按抵押金额的0.5增收滞纳金。
8.随车手续:__________,由乙方保存。
六、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当票作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及国家商务部、公安部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
甲方(印章):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 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 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必备14
甲方:_________(借款人、出质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出借人、质权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所有机动车辆质押借款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质押车辆品牌:______型号:______数量:______台
机动车牌照号码:______车架号码: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封存车辆时实际行驶里程______公里。
第二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取人民币______元(小写:______)整。质押车辆估值:人民币______元整(小写:______)。
第三条、借款及还款期限: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如甲方不履行到期还清借款义务,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
甲方承诺乙方可单方随时对出质车辆行使质权,拍卖、变卖质押财产;乙方也可以与甲方协议以出质车辆折价清偿债务;逾期还款期间,甲方承诺按借款本金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赔偿违约金。
甲方依约定期限完全履行还款义务,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取回质押财产,返还甲方提供的出质车辆证件等,本合同自即刻止。
第五条、出质车辆质权的范围包括:
《机动车辆质押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费;实现债权和质押权的费用(包括质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对质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质押车辆在乙方指定地点封存,甲方承担乙方债权实现前必要停车费用,以保证存放车辆地点符合基本安全标准。
3、质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4、在质押期间,乙方须对甲方交付的车辆尽到一般注意保管义务。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盗损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质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甲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应当提前偿还部分借款或增加新的担保,甲方不同意时,乙方可提前实现质权。
6、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车辆出质期间,未经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使用机动车辆。
7、乙方行使质权处理质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甲方承诺出质车辆一旦被乙方行使质押权利,甲方应当无条件、无偿协助乙方办理出质车辆相关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于滨海新区塘沽签订。
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可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为甲方双方协商一致下共同草拟签订。
双方均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已全部知晓,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必备15
甲方(抵押权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ZYTZ________)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 抵押物
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车,车辆牌号为: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车辆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甲、乙双 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_______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甲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全部抵押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1、上述《借款合同》(合同编号:ZYTZ_________)中约定的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借款合同》(合同编号:ZYTZ_________)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项目如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快递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快递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___传真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快递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住址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住址: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___
签订约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址:_________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必备16
甲方(签名加指模) :____
乙方(签名加指模) :____
为确保乙方与借款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以其车辆作质押,为该笔借款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根据我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元整,(小写 : ¥ )。
第二条 主合同履行期限自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实际借款起始日期以借款实际发放为准。
第三条 质押担保的期间 :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乙方全部债权得以清偿完毕之日止。
第四条 质押物、质押物的保管及费用
1、质押物的名称 :车辆,车辆牌号 : 登记证号 : 发动机号 : 车架号 :
2、甲方应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质押物以及相关权属证明等交付乙方占用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 元。该保管费为主合同履行期间之保管费用,如主合同展期或逾期,甲方应继续向乙方交纳保管费,标准按每月 ____元执行。
3、质物的估价金额为人民币 ____元,质押人确认该质押物的实际价值与上述估价相符。
第五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质押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利息、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以及为实现质权和债权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物的义务。在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后,乙方必须将质押物及相关资料交还给甲方。
第一条 根据合同,双方确认被担保主债权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____
2、质押期间,质押物有损害或者有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影响乙方权利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替换物或另行提供其它担保。
3、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转移、出租、转让、再行质押(抵押)质押物或以其它足以影响到质权行使的方式处分质押物。
4、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处分质押物的,其处分质押物所得价款应提存,如乙方代偿,该笔价款优先用 清偿甲方的担保债权。
5、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并将车辆及时交给乙方保存,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不能有任何隐瞒事实之处。
6、质押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和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或保险期满未及时办理续保手续的,乙方有权代为办理续保手续,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7、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与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视为已经征得了甲方的同意,甲方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
第七条 质押权的实现
债务履行期满乙方未受甲方清偿的,乙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质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质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乙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有权提前行使质押权
1、借款人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被宣告破产的。
2、借款人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
3、借款合同被借款人单方毁约的。
4、甲方向乙方隐瞒质押物共有等权属重复质押、出资(合资)、转让以及虚假登记等严重危害质权实现的事项的。
5、借款人因涉及重大民商事诉讼、仲裁或刑事案件导致重大信用危机的。
6、借款人违反了与出借人、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未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
7、质押期间,甲方不能保证质押物价值足额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数额,经乙方催告后甲方仍不采取补足或其他担保措施的。
8、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借款人明示违约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违约的;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借款人未依约归还借款本息或经出借人及乙方同意的延长期间内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延期向乙方交纳质押物保管费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按每月应交纳金额的10%计算。
2、质押期间,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不能及时提供价值相当的质押物或另行提供其它担保的,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质押物总额的 10 %的违约金。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擅自处分质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质押物原状或提供相应的补充担保,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中质押物总额的 10 %的违约金。
4、质押期间,甲方不能保证质押物价值足额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数额的,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质押物总额的 10 %违约金。
5、甲方因隐瞒质押物存在共有等权属争议、被查封、扣押或已经设定过质押权等权利瑕疵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质押物总额的 10 %的违约金。
第十条 各方对合同的解释存在争议时,以保证乙方利益为原则处理纠纷。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加指模) :____
乙方(签名加指模) :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必备17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险,并应以乙方为惟一受益人,保险金额及条件应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险费用均由甲方负担,所有保单及保费收据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为代为垫付保费,经通知甲方限期偿还,甲方未如限办理时,乙方得将垫款径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额,依例计金,甲方绝无异议。但乙方并无代为投保或代垫保费的义务。
第十一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一)有民法典所定应占有情事时。
(二)未经乙方允准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贴的标签被损毁时。
(三)未经乙方同意而将抵押物出租时。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
第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的价值显然减少或显有减少之虞时。
(五)乙方认为甲方借款运用不当时。
(六)乙方依前5项规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
第三人拒绝交付时,乙方得申请法院径行强制执行。
(七)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受的损失及支出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赔偿。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孳息,乙方占有权收取,以之抵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及甲方债务。
(八)乙方占有处分抵押物,应依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行之。
第十二条、甲方可觅具经乙方认可的保证人,以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给付责任的保证。保证人并愿以本合同为证,声明放弃先诉抗辩权暨民法保证各法条内有关保证人的一切权利。
第十三条、甲方愿接受乙方对借款用途的监督及对甲方业务财务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监督稽核之权而需甲方供给任何有关资料时,甲方应即照办,但乙方并无监督或稽核的义务。
第十四条、本合同所订给付义务,以乙方所在地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订事项而涉讼时,不论当时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营业所在地,或其国籍有无变更,均以乙方所在地法院为
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五条、本合同书所载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连带保证人均包括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破产管理人或遗产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连带保证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变更时,承受其职务之人,即当然为本合同书权利义务主体的代表人,毋庸为变更的登记。
第十六条、除本合同所订的条款外,凡乙方现在或将业所订与贷款有关的各项章则以及金融业现在或将来所适用的一切有关章则,甲方均愿遵守,决无异议。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约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止。届期未清偿时得延长期限。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必备18
押人:_(以下简称甲方)质押权人:_(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条:_甲方以自有(本单位)车辆:_型号:_车牌号:_发动机号:_车架号:_作质物在乙方质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元。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本单位)所有,在质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二条:_借款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条:_质押借款综合费率按月%计算。在乙方发放借款时预扣壹个月综合费用共计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预交,借款利率按月%计算,按月计收,即每月元,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5%违约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综合费及利息,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质物。
四条:_甲方将质物相关品(详见质物清单)交由乙方占管,在质押期间甲方不得将质物及占管品挂失或转让、抵押、质押等权属转移行为。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条:_质押期间质物交由乙方占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质物丢失或损坏,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质物损坏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负赔偿。
六条:_如果甲方购置的车辆为分期付款车,甲方必须每月按期归还银行贷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条:_甲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甲方同意乙方处置质物或委托当地拍卖行拍卖。乙方处置质物所得款项,除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和可能发生的孳息、违约金以及扣除处置质物所需费用外,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八条:_甲方承诺声明:_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乙方处分,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九条:_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条:_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利息、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质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一条:_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盖章)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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