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热门1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与承包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承包方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本项目总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_______2700平方米,绿地面积约:__________________,道路广场面积约:__________________5平方米。
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捌佰伍拾万整 )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XX用条款;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承包方向委托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设计总承包业务。
五、委托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承包方支付报酬。
六.承包方设计总承包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部分:__________________包括提供建筑设计方案.扩初.施工图设计文件;
1.方案部分:__________________
敬老院户外园林设计图,外立面改建方案图纸,电梯厅钢结构设计施工图,室内精装修设计施工图,室内机电设计施工图,室内给排水设计施工图(所有专业设计附有设计说明)。
2.扩初设计:__________________
1) 建筑: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原有结构不变的情况下对建筑外立面进行部分调整。
2) 结构:__________________ 新建电梯厅部分基础平面图(含设备基础布置简图),基础详图,钢结构布置图,各层结构平面图,屋面结构平面图。
3) 给排水:__________________ 给水系统图,排水系统图,各层给水平面图,各层排水平面图,给排水总平面图、消防系统图,煤气系统图,泵房平面图。
4) 电气:__________________ 低压系统图,配电干线图,各层照明平面图,各层动力系统图,路灯及电力电缆总平面图,强电系统图,主要设备材料表,消防平面图,CATV,电话,对讲系统图。
3.施工图设计:__________________
在建筑,结构,水电,各专业扩初设计的基础上,按国家施工图出图标准进行详尽的施工图设计;
七.设计总承包的取费标准
编制方案,扩初,施工图文件的取费标准为_______
设计总承包的费用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1. 合同签定后,委托方向承包方支付设计总承包费用总额的30______________%,
计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
2. 承包方提交建设方初步方案(平面方案及效果图)并且确定后,委托方向承包方支付设计总承包费用总额的20______________%,
计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
3. 承包方提交建设方公开招投标图纸后,委托方应向承包方支付设计总承包费用总额的20______________%,
计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
4. 承包方完成所有施工图包括(扩建部分、园林部分、建筑外立面翻新、室内精装修、强弱电、给排水、消防),委托方应向承包方支付设计总承包尾款总额的__________%,
计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
八. 本合同自 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 ________月 ________ ________日开始实施。
九.本合同一式 六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执三份(其中一份为英文合同),承包方执三份。
第二部分 合同XX用条款
词语定义、应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词语定义:__________________
1) "工程"是指委托方委托实施设计总承包的工程。
2) "委托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设计总承包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 "委托方代表"指经委托方授权,代表委托方负责履行本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4) "承包方"是指承担工程设计和工程管理的一方。
5) "设计总承包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委托方委托的设计总承包工作范围和内容。
6) "设计总承包的附加工作"是指:__________________①委托方委托设计总承包范围以外,XX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方或承包方原因,使设计总承包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6)"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7)"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8)XX用条款:__________________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设计总承包的需要订立,XX用于建设工程设计总承包的条款。
9)专用条款:__________________是发包方与承包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 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XX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0)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指发包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1) 施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方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 书面形式:__________________指对各种XX知、信函、纪要和委托采用手写、打印或印刷的表达方式(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13)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二条 建设工程设计总承包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条例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的约定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第四条 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承包方义务
第五条 承包方按合同约定派出设计总承包工作需要的机构及人员,向委托方报送设计总承包计划,完成设计总承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计总承包工程范围内的设计总承包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方报告工作。
第六条 承包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方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委托方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方义务
第八条 委托方在承包方开展设计总承包业务之前应向承包方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工程设计和工程管理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 委托方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承包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 委托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承包方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XX知承包方。
第十二条 委托方应在不影响承包方开展设计总承包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__________________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三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方向承包方提供其他人员,应在设计总承包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明确。
承包方权利
第十四条 承包方在委托方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__________________
(1)选择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审图单位的认可权。
(3)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4)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方的建议权。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并向委托方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方报告。
(7)征得委托方同意,承包方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建议权和检验权。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承包方签字确认,委托方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五条 承包方在委托方授权下,可对任何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
委托方权利
第十六条 委托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十七条 委托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提交设计总承包工作月报及设计总承包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十八条 当委托方发现承包方人员不按设计总承包合同履行职责,给委托方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更换相应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承包方责任
第十九条 承包方的责任期即工程设计总承包合同有效期。在设计总承包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条 承包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承包方过失而造成了委托方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方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承包人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一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设计总承包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承包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承包方向委托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承包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方责任
第二十三条 委托方应当履行委托设计总承包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四条 委托方如果向承包方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导致的承包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五条 由于委托方的原因使设计总承包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承包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XX知委托方。
第二十六条 承包方已完成建设档案编制,承包方收到设计总承包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XX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XX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承包方在应当获得承包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方又未对承包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承包方可向委托方发出终止合同的XX知,发出XX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XX知,如果第二份XX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设计总承包业务。委托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承包方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设计总承包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条 当委托方认为承包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义务时,可向承包方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XX知。若委托方发出XX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XX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设计总承包合同的XX知,合同即行终止。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设计总承包报酬
第三十二条 如果委托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承包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承包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三十三条 支付设计总承包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三十四条 如果委托方对承包方提交的支付XX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XX知书24小时内向承包方发出表示异议的XX知,但委托方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第三十五条 承包方所必要的人员外出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方同意的,在预算内向委托方实报实销。
其 他
第三十六条 在承包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承包方聘用的,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由委托方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第三十七条 承包方在设计总承包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方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方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三十八条 承包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三十九条 承包方在承包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方XX的秘密。
第四十条 承包方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方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第四十一条 委托方应为设计保险投保单位,并承担相应责任。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条例:__________________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第三条设计总承包范围和设计总承包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详见第一部分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_设计总承包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
第四条 在承包期限内,每月1日,承包方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汇报工程进展情况。
第五条 委托方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资料:__________________1. 地形图
2.相关建筑图
第六条 委托方应在__三 天内对承包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七条 委托方的常驻代表为_
第八条 保修期间,若出现施工质量问题,委托方应书面XX知承包方,承包方应在三日内XX知施工单位到现场解决。因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有施工方承担,承包方有监督权和检验权。
第九条 双方同意用_人民币___支付报酬,按________汇率计付。
第十条 奖励办法:__________________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报酬比率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___日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热门2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多次友好协商,甲方决定由乙方承揽其位于的蔬菜基地大棚建设施工,面积为_____亩。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范围内,本着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自愿签署本合同书。
一、施工内容
1、乙方承揽的甲方大棚建设施工详细内容如下:
2、工程名称:__________ 蔬菜基地大棚建设项目;
3、工程地点:__________
4、建造数量:_________个蔬菜大棚建设;
5、建设规格及要求:跨度__________米,长度__________米,高__________米;
二、质量和验收
6、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由甲方进行质量监督,施工完毕后三天内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如超过三天视认合格。
7、大棚的整体质量以基地已经建好的示范大棚为标准依据。
8、验收完毕后,甲方给乙方出具验收意见书和剩余款项支付承诺书。
三、工程款支付
9、乙方进场施工当天,甲方一次性预先支付乙方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作为本合同书的首期付款。
10、甲方在竣工验收后 天内向乙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给所有款项: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
银行卡号:__________
四、甲乙双方义务与权利
11、甲方负责现场指导、协调。
12、甲方监督乙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乙方服务甲方的管理。
13、工程质量:__________乙方严格按规范进行施工,如果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规范、规程而留下质量隐患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利制止继续施工,并责令其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14、乙方负责所完成工程的施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维修保养工作。如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乙方不进行缺陷修复,甲方扣除质量保证金,两年缺陷期满无质量问题,将退还乙方 _____%的保证金。
15、工程安全:乙方自行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16、工程进度:乙方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组织相应的人力、物力确保工程进度。
17、治安管理: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不得打架斗殴,发生纠纷和矛盾积极与甲方联系,通过正当方式解决。
18、凡是与乙方相关的债权与债务均归乙方承担。
五、其它
1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手印后生效,在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工作完成,乙方对内、外债务结清完毕后自行失效。
21、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热门3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____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_____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________
二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 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 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 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 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 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五 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六 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七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通讯处:
通讯处:
电话或电报:
电话或电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热门4
甲方:_____乙方:_____
1.设计施工总承包的特点
单一的合同责任;
固定工期、固定费用;
可以缩短建设周期;
减少设计变更;
减少承包人的索赔。
总承包方式的缺点
设计不一定是方案;
减弱实施阶段发包人对承包人的监督和检查。
2.订立合同需要明确的内容
(1)承包人文件。
(2)施工现场范围和施工临时占地。
(3)发包人提供的文件。
(4)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
无论承包人复核时发现与否,由于以下资料的错误,导致承包人增加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均由发包人承担,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发包人要求中引用的原始数据和资料;
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功能要求;
对工程的工艺安排或要求;
试验和检验标准;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无法核实的数据和资料。
(5)材料和工程设备。
(6)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
(7)区段工程。
(8)暂列金额。
(9)不可预见物质条件。
(10)竣工后试验。
3.保险责任
(1)承包人办理保险
设计和工程保险
承包人按照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
第三者责任保险
承包人按照专用条款约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担保期限,应保证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
工伤保险
承包人应为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投保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要求分包人也投保此项保险。
其他保险
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进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保险。
(2)发包人办理保险
发包人应为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投保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要求监理人也进行此项保险。
甲方:_____乙方:_____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热门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身份证号:
就合作开展甲方装饰设计级资质业务范围以内的设计业务工作,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方内设设计业务部门,甲方确保设计部为甲方唯一从事设计业务的部门,甲方内部其他各部门不再开展此项业务。甲方原有设计人员共名,并入乙方承包经营的部门,归乙方管理。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设计部负责人,并由乙方对设计部实施内部承包经营。
二、承包经营期:
三、承包经营范围:
1、甲方为业务主体对外承接的装饰设计业务全部属于承包经营的范围。乙方以甲方名义、利用甲方办公条件拓展或者承接的设计业务,属于承包经营的范围。
2、甲方承接的装饰工程中,其中包括装饰设计业务的,应当在有关合同中单独约定合理的装饰设计业务费用,如果设计费用没有约定或者明显过低的,按总费用的_____%核算设计费用。
四、承包经营权与义务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如下权利:
1、人事任免权。乙方自主决定设计部门所需人员的聘用、解聘、管理、待遇审定等事宜,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和保险关系由办理,费用由方预先支付,进入承包经营成本予以核算。
2、独立经营权。乙方自主决定对外业务的合作对象、决定合同签订及交易条件等内容。乙方对外参与投标或者进行其他业务拓展活动,需要甲方的有关资质或者其他证照文件的,甲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乙方决定签署的合同,甲方应予以盖章。乙方同时对承包经营期内的由其决定的合同承担法律责任。
3、部门设置的决定权。乙方自主决定设计部内部机构的设置,决定内部机构的职责。
4、规章制度决定权。乙方自主决定设计部内部的规章制度。
5、财务独立核算权利。乙方在不违背甲方财务制度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有权对部门内的业务开支独立签字审核,由甲方予以报销。对于乙方承接的业务,甲方应该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开具发票。
6、要求和使用甲方提供的办公场所。
7、查阅甲方与设计业务有关的合同、财务票据等资料的权利。
甲方在承包经营期限享有如下权利:
1、有权要求和督促乙方的所有工作符合国家的相关制度与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
2、有权制止乙方利用公司办公条件承接业务而不将该等业务收入作为承包经营的收益。
3、就乙方使用的办公场所核算房租,列入承包经营成本。
4、要求乙方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报甲方存档。
5、督促乙方完成甲方下达的设计任务,督促乙方按已签订的合同履行。
6、查阅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接的有关设计业务的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公司留档备查。
五、承包经营核算及收益分配
1、凡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关于设计业务的收入全部列入承包经营的收入,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接的设计业务收入列入承包经营收益。承包经营期间的业务收入,由保管,另外一方收到业务收入的,应在收到之日起_____日内向方移交……
2、以下费用项目列入全部承包经营成本:
甲方为设计业务所开具的发票所对应的实际缴纳的税金;
乙方使用办公场地的房租元/月;
乙方认可的部门人员工资、社保等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日常办公用品、耗材及设备计费元/月。
上述成本,由乙方承担,甲方承担_____%,即乙方将上述%直接在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费用,由甲方统一开支。
3、收益分配
本条第一款约定的设计收入减去第二款约定的总成本,为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产生的收益。其中,甲方收取前述收益的_____%作为管理费;如有亏损,甲方承担亏损的_____%;甲方应将前述收益的70%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承包经营的利润。
双方应于每年度的___月___日前核算承包经营收益,如有亏损需要弥补的,其中一方应该向垫付亏损的一方应该在次年日以前支付其应该承担的亏损部分。如有盈利,甲方应该在次年___日以前向乙方支付其应得的盈利。
六、违约责任
双方都应恪守自己的义务,如有违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拓展或者承接业务后,甲方拒不履行盖章、开票或者提供证照资质等义务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合同剩余期间每年可预期收益即___万元人民币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2、乙方利用甲方办公条件私自承接设计业务、隐瞒设计收入的,按隐瞒收入的_____%,向甲方承担违约金。甲方隐瞒设计收入的,承担同等违约责任。
3、甲方拒不核算或者拒不向乙方支付核算后的利润的,应按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经核算后,___年亏损的,双方皆可解除合同。
七、本协议一式份,各具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时间:时间: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热门6
订立合同甲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订立合同乙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全面推行项目管理,明确双方责任,实现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确保日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以下承包合同,供双方共同执行。
一、承包性质
1、以施工项目工程的承包经营。
2、承包方属风险性总包干承包经营,额定上交,盈亏自理。
二、承包期限
该项目与建设单位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全部履行结束。
三、上交指标
按完成结算收入的_____%上交(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安全责任约定
乙方施工中出现工伤事故无论大小责任均由乙方全额承担。
五、其他约定
1、乙方必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守法经营;遵照行业管部门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乙方应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全额享受和承担建设单位的奖或罚,并承担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的合同条款中全部的责任和义务。
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承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的监督和检查,甲方对乙方常规性的生产经营提供服务(技术方面的工作实行有偿服务)。
4、本合同签章生效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退还乙方。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财务结算手续结清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热门7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下列景观工程任务委托乙方进行施工承包,为明确双方责任,特制定本合同,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
1、 工程名称:________
2、 建设地点:________
二、工程范围:
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园建、景观、绿化工程
三、工程总造价:
合同总价含 费用确定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人民 币) ¥ 元 ,大写: 佰 拾 万 佰 拾 元 角 分)。
四、工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计叁年
五、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甲乙双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a) 甲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i. 在开工前三天内完成“三通一平”(包括进场道路)接通水、电,提供材料和工具存放仓库,为乙方人员的住宿及现场办公提供方便。
ii. 甲方委派 许志敏 同志为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理、督促乙方按规定搞好各项技术资料报表整理及处理其它事宜。
b) 乙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i. 乙方负责的绿化景观设计在开工前三天内完成组织施工图会审、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并送交甲方,经甲方确认后,作为乙方施工及甲方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进度的依据。
ii.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服从甲方现场人员及监理的指导。
iii. 自觉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爱护公物,不损坏甲方设施。
七、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及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验收:
a) 工程竣工后,甲方根据双方确认工程预算,设计施工图纸及国家相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验收,如有出入或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b)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盖章,同时乙方将全部技术档案资料移交给甲方。
c) 该工程养护期为三年,如在养护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十天内派出人员进行处理。
d)本工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苗木成活率为100%。期间,乙方应对死亡的苗木进行补植。
九、 其他事项:
a) 在施工中,乙方应建立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事故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b) 乙方负责办理进出的一切手续,其他对外手续由甲乙方共同办理。
十、本合同和施工设计图、工程项目预算以及共同认可的附件共同组合文件,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施工设计图、工程预算均经甲方认可后,方能正式开
始施工。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甲乙双方履行所有合同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双方签订的其他条文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
代表:____ ______ 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 ___年__ __月_______日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热门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依照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合同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拆除工程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所在地点
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日期总日历天数天。
三、工程拆除的范围、承包方式及验收标准、拆除施工的范围为:______玻璃幕墙广告牌,海______铝塑板装饰拆除。
1、承包方式为:______乙方对本拆除工程实行乙方自备拆除使用工具设备、包施工安全、包拆除质量、严格按照拆除施工工期完工;乙方自行承担本项目拆除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除人工费以外机械费、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及行政许可审批所需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2、拆除施工任务完成后验收合格的标准
(1)拆除范围内的所有广告牌并全部清理外运;场地无广告垃圾无杂物等;
(2)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乙方完成拆除任务所涉及的主要工作内容拆除现场应设置安全生产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及设施;拆除双方约定范闱内的所有与广告牌有关的设施设备;较大物料的二次破碎;拆除施工完成后的场地平整;拆除施工时对邻近设施、建筑物、树木等的防护;降噪环保所采取的必要措施;拆除垃圾的清理外运及其市政运输道路的清扫与保洁等。
五、拆除施工的工期要求自双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天内,按约定完成拆除范围内的所有拆除任务。
六、履约废旧物资回收费用及支付方式本工程乙方将拆除甲方指定的的广告牌,甲方给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万元整;甲方应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乙方付清前述所拆除费款额。
七、甲方义务
(1)给乙方提供办理拆除手续时必要的资料;
(2)协助乙方做好现场维护时所涉及到的邻里关系等的协调;
(3)给乙方提供拆除施工时的临时用水用电;
(4)按照拆除验收标准组织验收并办理有关手续。
八、乙方义务
(1)保质按期完成所有拆除施工任务;
(2)拆除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安全生产、拆除进度等的全面监督检查;
(3)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 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后果,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一切保险。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拆除施工进度,由 乙方原因迟延工期时,乙方按每日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日历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乙方延迟完成拆除任务时间超过叁个日历天(3日历天)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全部作为乙方违约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无需向乙方返还。
十一、拆除任务完成经甲方检查验收后,双方形成书面的确认单并办理完其他约定的手续后,拆除自动解除。
十二、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十五、补充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热门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将_________爆破任务委托乙方作爆破设计与施工。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
二、工程量:_________
三、工程造价: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乙方设备进场开始_________作业,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的50%,尾数待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五、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_________,以方便乙方_________作业。
2.派人员协助乙方作好爆破安全警戒工作。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到政府各有关部门办理爆破施工手续。
2.负责整个爆破过程的安全工作,负责确保爆破对甲方_________楼体结构不予影响及破坏。
3.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加强安全警戒工作。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爆破施工。
2.甲方按时结算工程款,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工程款。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热门10
发包方(甲方):______承包方 (乙方) :______根据《 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__中和设备基础工程
第二条 工程地点:____区罗汉街工业园
第三条 工程内容: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现场确认签单为准。
第四条 工程造价:设备基础按照 元3砼(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五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六条 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日竣工。工期为天。
第七条 工程质量:按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评标准施工及验收,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第八条 结算方式:以实际的工程量为结算依据,按月进度计算。
第九条 工程类别及企业等级: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甲方权利:派驻工地全权代表,负责与乙方工地代表进行工作联系。并对设 计、 施工技术、经济等事宜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
1、按承包工程设计图纸或甲方具体技术、使用要求组织施工。
2、乙方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不偷工减料,如发现偷工减料行为,甲方有权不付款或付部分款。 3.施工中注意安全,施工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所引起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负。
第十二条 竣工验收与结算
一、工程竣工后甲方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质量检评标准、设计图纸和甲方具体技术、使用要求及实完工程量进行验收。
二、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及结算手续。
第十三条 付款方式:______自开工之日起每月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50%的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之后支付剩余45%的工程款。预留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于工程完工________年后在未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予以支付。
第十四条 保修:按现行建筑工程保修办法执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出具保修书。保修期从甲在验收单签字之日起________年。
第十五条 违约与仲裁
一、合同在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请____区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确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所引起的返修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十六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二、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尾款后失效。
第十七条 其它:______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电话:______电话: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热门11
合同名称: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资质等级及证书号: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资质等级及证书号:_________
本工程由发包方经招标选定_________为中标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铁路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建设项目和工程名称: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
1.3 承包范围:_________;
1.4 工程内容:_________;
1.5 承包方式:_________。
第2条 工期
2.1 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
2.2 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第3条 合同价款
依据中标通知书等招标文件,确定本工程的合同价款为_________元。
第4条 工程质量
4.1 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及铁道部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4.2 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或铁道部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4.3 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第5条 设计文件
5.1 甲方须在开工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套设计文件和图纸。
5.2 乙方要求增加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份数,由甲方提供,费用乙方自负。
5.3 乙方收到设计文件和图纸后,在_________日内组织现场核对。
5.4 非经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不能作为乙方施工依据。
5.5 变更设计文件按本合同第16条办理。
第6条 双方驻工地机构及代表
6.1 甲方驻工地机构名称:_________,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
6.2 甲方委托的驻工地监理单位名称:_________,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岗位证书编号:_________。
6.3 乙方驻工地机构名称:_________,乙方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
第7条 甲方工作
7.1 负责办理工程所需建设用地申报手续及征地、拆迁补偿工作。
7.2 按国家或铁道部下达的年度计划,依据合同工期与施工组织设计,及时提供所需建设资金。
7.3 派驻工地机构和代表,履行甲方职责,协调各方工作。
7.4 在开工前一个月,到铁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7.5 招标选择或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签订监理合同,将合同副本抄送乙方。
7.6 按本合同约定,供应施工图及有关设计文件。
7.7 组织设计单位向乙方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
7.8 编制项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乙方报送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既有线改造过渡工程施工方案,并督促实施。
7.9 申请项目开工报告,审批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7.10 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设备和材料。
7.11 按权限审批变更设计。
7.12 按本合同约定办理验工计价手续,拨付和结算工程价款。
7.13 按规定办理开工前审计、项目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审计和竣工后竣工决算的审计手续。
7.14 按有关规定组织和参加竣工验收交接工作。
第8条 乙方工作
8.1 根据甲方委托,负责具体办理建设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物等工作。
8.2 根据甲方委托,负责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所需的租地及补偿工作。
8.3 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既有线改造过渡工程的施工方案,报送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8.4 按施工投标时的承诺,如期上足工程所需施工劳力和机具设备。
8.5 按期向甲方报送年、季度施工计划,用款计划,年、季、月工程统计报表,质量安全事故报表。于年末_________天、季末_________天、月末_________天内报送工程形象进度及其他有关情况。
8.6 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检验、加工和管理。
8.7 涉及既有线改(扩)建或过渡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关于既有线施工确保行车安全的有关规定。
8.8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和交付使用。
8.9 坚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8.10 按照规定提出竣工文件,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8.11 及时提报验工计价资料、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结算。
8.12 对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装的设备,在验交前应负责保管,保证其完好状态。
8.13 对_________等规定保修期的项目,保修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9条 进度计划
9.1 乙方在接到甲方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一个月内,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年度施工进度计划,并于每一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提出下一季度工程进度计划。
9.2 甲方代表应在收到乙方年度施工进度计划____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通知乙方,逾期未批复,可视为同意乙方报告,乙方可据此施工。
9.3 经甲方同意的施工进度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遵守。
9.4 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进度滞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报甲方代表备案。
第10条 延期开工
10.1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如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合同开工日期前10天,书面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理由和要求的报告。
10.2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答复。如甲方在7天内未予答复,可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10.3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开工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10.4 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甲方应在合同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推迟开工日期,并对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给予适当补偿,必要时顺延工期。
第
11.1 在确有必要时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7天内提出处理意见。
11.2 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11.3 乙方在接到甲方代表书面复工通知后,继续施工。
11.4 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必要时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乙方负违约责任,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第12条 工期延误
12.1 工期延误原因及责任
12.1.1 不可抗力,非甲、乙方责任。
12.1.2 施工图不能按规定日期提交,属甲方责任。
12.1.3 重大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属甲方责任。
12.1.4 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属造成事故责任方责任。
12.1.5 主要材料、设备推迟到货,属采购方责任。
12.1.6 建设资金不到位,属甲方责任。
12.1.7 年度计划调整,属甲方责任。
12.1.8 其它原因,依其性质确定责任方。
12.2 工期延误后果及处理
12.2.1 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在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工程内容、原因及要求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未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以补偿。
12.2.2 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2.2.3 非甲、乙双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13条 提前竣工
工期提前如提前工期,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改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复,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3.1 提前的时间要求;
13.2 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13.3 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13.4 甲方应承担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
第14条 工程质量检查
14.1 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设立专职质检人员,负责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查。
14.2 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监察、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按要求返工或修改,承担返工或修改的费用。
14.3 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返工或修改,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第15条 隐蔽工程检查和签证
15.1 在通知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检查前,乙方应严格进行自检。
15.2 乙方自检合格后,按部规定格式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于隐蔽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到现场进行检查,并在检查证上签字,方可继续施工。检查不合格或检查证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不予签证,待乙方改正后重新检查签证。
15.3 如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现场检查时,应委托乙方检查人员负责检查合格、签证并注明原因,即可继续施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事后应补签检查证,如有疑问,确需再行检查的隐蔽工程,可以提出重新检查,其检查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在接到隐蔽工程检查通知后,既不按时到现场,又未委托者,对危及安全的工点,乙方有权视现场情况予以隐蔽,其后果由监理单位(或甲方)承担。
15.4 乙方未按规定通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到现场进行检查,需重做检查及返工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15.5 与设计资料差异较大的隐蔽工程,乙方在通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参加检查、签证。
15.6 乙方应接受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的随时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
第16条
变更设计变更设计的分类、程序、分工及费用处理,按《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XX〕125号)办理。
16.1 Ⅰ类变更设计经原批准单位批准后,甲方应在5天内向乙方发出变更设计文件。
16.2 Ⅱ类变更设计经甲方审定后,甲方应在3天内向乙方发出变更设计通知单。
16.3 Ⅲ类变更设计经甲方审定后,甲方应即向乙方发出变更设计通知单。
16.4 Ⅰ类变更设计经批准后,据以调整合同价款。Ⅱ、Ⅲ类变更设计的合同价款调整,按合同约定办理。
第17条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17.1 甲方按照本合同附表2向乙方提供有关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及其产品合格证明。
17.2 甲方在材料设备到货__日前将到货通知送达乙方,乙方应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验收后交乙方。甲方未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保管责任,发生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17.3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7.3.1 材料设备的发货票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17.3.2 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经甲方委托,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串换不成,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供应,重新采购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第18条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
18.1 除按本合同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以外,其他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自行采购。
18.2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要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检验资料。
18.3 由于乙方原因需代用材料,要报甲方批准,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18.4 由于甲方原因,引起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费用的增加,由甲方承担。
第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9.1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损失;
19.2 国家计划有重大调整;
19.3 铁道部发文批准调整的有关费用;
19.4 已正式批准的变更设计;
19.5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项目、数量增减;
19.6 按招标议标文件和本合同确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原则,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第20条 工程预付款
20.1 预付工程备料款:甲方预付备料款额度,建筑工程一般不超过当年建筑工程工作量的30%,安装工程一般不超过当年安装工程工作量的10%。预付的备料款,从竣工前未完工程所需材料价值相当于付备料款额度时起,在工程价款结算时,按材料所占的比重陆续抵扣。
20.2 预付设备定货款:列入当年计划的设备,由甲方审查乙方到期的定货合同后,按合同将款直接拨到供货单位,如拨到乙方,由乙方代付,待设备安装并办理验工计价后抵扣,但由此产生的纳税应甲方负担。
20.3 预付征地、拆迁费用: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征地、拆迁手续时,甲方凭审核后的乙方与地方政府签订的征地、拆迁协议价款向地方预付。甲方按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的0.5%支付手续费,由乙方包干使用。
20.4 有关购置设备、工器具及征地、补偿、配合辅助工程和电力增容等的财务结算和会计处理按铁道部现行的《铁路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办理。
第21条 验收
验工计价验工计价按照月预支,季度、年度验工计价及末次验工清算分阶段办理。
21.1 月预支工程款:乙方应按当年投资计划(扣除列入当年计划的设备)及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提出季度用款计划,经甲方认可后,每月按当季建安工程价值的30%预支。
21.2 季度验工计价:乙方按当季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分章节编制季度验工计价表,经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签认后,于季末后5天内报甲方审批,作为季度结算的依据。
21.3 年度验工计价:乙方按当年投资计划内完成的实际工作量,编制年度验工计价表,经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签认后,于次年1月7日前报甲方审批,作为年度结算的依据。
21.4 末次验工计价:建设项目竣工时,由乙方编制末次验工计价表,经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签证后作为竣工清算的依据。
21.5 凡需要安装的设备,待安装就位后凭发货票和规定的综合业务提成、运杂费计价。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和工器具,根据发货票及固定资产验收或保管记录办理计价。
21.6 材料(不含国外贷款采购材料)差价按铁道部公布的价差系数计价。
21.7 其他项目和费用,按工程比例或双方约定计价。
第22条 工程款支付
22.1 月预支工程款,于每月15日前拨付。
22.2 季度验工计价工程款,于下一季度20日前拨付。
22.3 年度验工计价工程款,于次年元月31日前拨付。
22.4 末次验工计价工程款,乙方在末次验工计价后5天内,将《工程验工结算清单》报送甲方,甲方在15天内审理办清结算手续,拨清合同价款97%工程款。
22.5 工程尾工款,在月、季度、年度历次验工时,甲方对乙方100%验工计价并按计价数拨款。末次验工计价后,在拨款时扣留合同价款的3%作为工程尾工款,如末次验工前所剩的工程价款不足3%时,可提前扣留。工程尾工款一般应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30天内结清。有保修期的工程项目,待保修期满后30天内结清。
第23条 竣工验收
23.1 本工程的竣工验收按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暂行办法》组织进行。
23.2 竣工验收交接依据:
23.2.1 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经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
23.2.2 国家和铁道部批准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文件;
23.2.3 设计时采用的规程、规范(维修规则不作为验收依据);
23.2.4 铁道部规定的铁路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3.3 竣工验收中甲方的工作:
23.3.1 认真审查乙方提出的竣工验收申请。
23.3.2 确认工程达到竣工验收交接程度时,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竣工验收的报告,请求组织初验。
23.3.3 受项目主管部门指定主持现场初验,并负责写出初验报告。
23.3.4 督促检查乙方按期完成初验中提出的未完工程或工程质量有问题需要整治的工程。
23.3.5 组织乙方及有关单位在正式验收__天前编制好全部竣工文件。
23.3.6 按验收委员会的安排参加正式验收工作。
23.4 竣工验收中乙方的工作:
23.4.1 本工程已按设计配套完成,并具备运输条件,在提出验收报告前,乙方应按设计文件及验标进行全面自检。
23.4.2 自检合格后,提出申请竣工验收报告,说明本工程完成情况、验收准备情况,以及申请办理竣工验收的具体日期等报甲方。
23.4.3 本工程正式验收_________天前,乙方应编制好包括正式竣工图、有关规定的图表、已完工程数量报告、已完工程技术资料、地亩资料等的竣工文件一式_________份。
23.4.4 增建二线及既有线改建项目的竣工验收,乙方应在正式验收交接前7天向甲方提供开办运营所需的技术文件。
23.4.5 按验收委员会的安排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第24条 竣工决算
24.1 竣工决算由甲方统一组织并负责编制。乙方应按要求认真、及时向甲方提供财产交接资料。
24.2 竣工决算按铁道部现行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和交付使用财产编制办法》的规定执行,在工程项目正式验收后6个月内完成,并报有关部门。
第25条 工程分包
25.1 乙方承包的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分包。确需分包的工程,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列明分包工程理由、范围、内容,并附分包单位资质证书等资料。甲方应在7日内批复,并通知监理单位。
25.2 乙方在甲方批准后,应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方可开工,并将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5.3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对工程质量和竣工交付使用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应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25.4 分包工程由乙方统一向甲方办理验工计价与结算。
25.5 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第26条 环境保护
在完成本工程施工过程中:
26.1 乙方在施工中取土、弃土、排污等须按设计文件和甲方与当地环保部门签订的有关协议和要求进行处理。如有变更,乙方应先通知甲方。甲方应在7日内答复,甲方逾期未予答复,视为同意,乙方即可进行施工。乙方如未通知甲方变更而自行施工,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6.2 乙方应在施工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一旦发生,其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27条 文物保护
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尽快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与有关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延误工期时,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补救措施。
第28条 合理化建议
乙方对设计或原材料串换提出合理化建议,应向甲方申报并抄送设计和监理单位,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研究,按批准权限进行审批。经批准采纳的合理化建议节约的投资,按铁道部现行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29条 安全施工
29.1 在施工中,乙方应遵循国家和铁道部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制定安全措施,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29.2 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检察机关,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规定向上级安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所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29.3 为了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乙方应设置照明和防护、警告信号和看守。
29.4 在施工中,遇有动力设备、高压电线路、地下管道、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体等情况,需要特殊防护时,乙方必须按设计要求,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由甲方按概算计列,并按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设计未考虑,在施工中又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时,一般情况下乙方须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防护措施费由甲方承担。遇有危及安全的特殊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相机处置,事后_________天内必须向甲方补办批准手续。
29.5 甲方应对乙方的施工技术安全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30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及监理单位通报受害情况,甲方和监理、设计单位应及时赴施工现场进行处理。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乙方在_________天内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费用。如灾害继续发生,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按下列原则处理:
30.1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30.2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0.3 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负责。
30.4 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由甲、乙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第31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31.1 由于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承担保管费用,并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的条件。由于工程停建或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编制损失补偿费用计划,报送甲方,由甲方审核后报铁道部批准,按批准金额拨付乙方。
31.2 如甲方须由乙方继续承担缓建工程的维护,双方应另行签订协议。
第32条 违约
32.1 违约责任
32.1.1 甲方的违约责任
32.1.1.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额%的违约金。
32.1.1.2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
32.1.1.3 因甲方责任而造成工程延期的,合同工期顺延。
32.1.1.4 因甲方责任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2.1.2 乙方的违约责任
32.1.2.1 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竣工,应当承担逾期竣工的责任,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2.1.2.2 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影响工期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2.1.2.3 因乙方责任而导致工程不能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2.2 违约处理
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4天通知对方。当合同中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在_________天内保护好施工现场。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一方违约而未能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33条 索赔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33.1 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33.2 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索赔要求;
33.3 甲方在接到索赔要求后14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4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成立。
第34条 争议解决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解决。
经调解达不成协议时,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约定按第_________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35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正式验交后,甲方按竣工结算将费用支付完毕即告终止。
第36条 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经双方确认的电报、会议纪要、图表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37条 合同目录
本合同目录见附表。
第38条 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热门12
合同编号:小镇一期及桥周边景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项目名称:小镇一期及桥周边景观工程项目地点:市合作区建设单位:XX公司承包人:合同签订日期:目录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法规和文件签订4
第二条工程项目概况4
第三条工程内容5
第四条项目工期5
第五条承包方式及要求6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及要求6
第七条勘察与设计质量标准及要求8
第八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1
第九条工程变更15
第十条双方责任和义务17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9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9
第十三条安全文明施工20
第十四条工程保险和担保21
第十五条竣工结算和验收22
第十六条工程质量缺陷保修26
第十七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和解除28
第十八条争议解决30
第十九条其它事项30附件1施工安全承诺书31附件2不可撤销履约保函34附件3建设工程项目廉政协议35附件4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39附件5施工合同履约评价细则、设计合同履约评价表47施工合同履约评价细则47设计合同履约评价表51附件6: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与投标文件一致)54附件7: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与投标文件一致)55附件8: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56附件9:不可撤销预付款保函59小镇一期及桥周边景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建设单位(全称):XX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承包人就本工程设计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法规和文件签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三、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设计、施工、验收、管养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四、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五、当上述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表述不一致时,以较高标准为准。
第二条工程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小镇一期及桥周边景观工程
二、工程地点:市合作区
三、工程规模及特征:公园1号桥至3号桥间靠小镇一期及桥周边,占地面积约3.8万平米的园林工程。本工程主要包含项目现场详勘、土方工程、绿化工程、园建工程、景观雕塑、游乐设施、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海绵城市建设等建设内容。本工程初步设计和方案深化设计工作已单独委托并开展设计工作,本次招标范围包含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等内容。
四、资金来源:财政投入100%。
第三条工程内容
一、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主要包含项目现场详勘、土方工程、绿化工程、园建工程、景观雕塑、游乐设施、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海绵城市建设等建设内容。本工程方案深化设计工作已单独委托并开展设计工作,本次招标范围包含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图设计等内容。
二、人员保证与变更
1、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安排资深技术人员参加本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提供各项工作项目组成人员名单(附件7),并按投标文件所列项目人员派驻现场。
2、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组成人员。如果出现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内容情况,更换项目总经理、设计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的违约金为人民币5000次,更换其他人员的违约金2000次。
3、若项目组成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发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提出更换通知的7天内,派出具有同等资历的人员替换,并征得发包人认可,且不得因此要求费用补偿。
4、承包人的工作进度未达到承包人投标书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发包人有权提出要求增加承包人人员,承包人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发包人不予另行支付。
5、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地下管线和构筑物进行相应保护,遇到地下文物时应及时向发包人和文物保护部门汇报并妥善保护。
第四条项目工期工期为61天,自年5月10日至年7月9日(实际开工日期以下发中标通知书为准起算)。其中:施工图设计周期:年5月10日至年5月25日;施工期:年5月26日至年7月9日;成活养护期:3个月(从初步验收合格后第二天起算)缺陷责任期:24个月(从实际竣工日期起算)承包人应严格按照约定的工期完成全部设计和施工任务,并通过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方式及要求
一、承包方式:包施工图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包竣工图编制、包移交。
二、承包人必须使用本单位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其他单位,如发现有转包、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或承包人临时拼凑的工程队伍进行施工的情况,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三、承包人投标中承诺的项目总经理、设计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及其他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但对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随时更换。
四、承包人进场施工后,发包人如发现承包人提供材料及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标准时,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五、本项目所有苗木均采用全冠苗或原冠苗,承包应自行考虑采购上述苗木所增加的种植、采购、运输等一切风险。
六、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最低配置要求表职位数量资格要求备注项目总经理1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景观园林类专业)设计项目经理1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景观园林类专业)施工项目经理1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景观园林类专业)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及要求
一、工程质量
1、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要求为:合格。本工程不得低于发包人所确定的设计文件及不得低于国家、省、市有关规程、规范施工。
2、承包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该体系应符合本合同的约定。监理工程师有权对体系的任何方面进行审查。在每一设计和实施阶段开始前,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向其提交所有程序和如何贯彻要求的文件。遵守质量保证体系不应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和职责。
二、承包人质量控制责任承包人就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向发包人负责,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编制和审查施工技术方案,确定特殊工程的施工技术措施,制定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批,但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2、提供和组织足够的工程质量控制和检测人员,检查和控制工程施工质量;
3、控制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包括承包人、分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使其不低于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标准;
4、参加所有工程的验收工作,包括隐蔽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并组织分包人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5、负责组织分包人共同承担缺陷责任期的工程保修责任;因承包人在质量控制方面的责任造成的工程损坏,由承包人自行修复,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发包人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三、工程质量的检测
1、承包人应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施工,并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测,为检查检测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但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测,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否则承包人有权提出索赔和得到补偿。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承包人应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为止。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及相应的损失,顺延延误工期。
四、工程隐蔽前的检测
1、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任何工程均不得隐蔽。当本工程任何部分具备隐蔽条件时,承包人应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告知检测的时间、内容和地点,保证监理工程师有充分的时间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测,并为监理工程师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和协助。监理工程师应按时参加隐蔽工程的检测,不得无故拖延,除非认为没有必要检测,并就此通知承包人。上述约定时间后12小时内,监理工程师未能到场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测,承包人即可自行检测,在如实作出隐蔽验收报告后进行隐蔽,事后监理工程师应予认可。监理工程师在组织隐蔽工程验收时,应通知发包人及政府有关部门派人参加。
2、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测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测后重新隐蔽。如检测合格,则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增加费用,赔偿承包人损失和(或)相应顺延工期;如检测不合格,则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重新施工,直到检测合格,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五、工程质量事故
1、本工程发生任何工程质量事故,承包人必须承担因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一切工程损失,发包人保留因此向承包人索赔一切间接损失和其他损失的权利。
2、如承包人施工的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并造成恶劣影响(如主管部门通报、媒体曝光、影响交通、妨碍市民正常生活等)视为承包人违约,并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质量检测费用发包人应承担本工程中已完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测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承包人承担本次检测的所有检测费用,并无偿返工、修复。
第七条勘察与设计质量标准及要求
一、本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要求为:合格。
二、勘察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承包人根据甲方需求负责完成项目详勘,及施工图设计和工程竣工图绘制工作,并承担相应全部深化设计以及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而出现的修改的工作。
1、详勘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要求进行工程详勘。
2、施工图设计(1)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提供设备和材料清单。(2)根据批复的项目总概算来控制施工图设计,如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编制的施工图预算(在编制时承包人予以配合)超过批准的项目总概算,承包人应无条件调整设计,确保施工图预算不超过批准的项目总概算。(3)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送发包人并经发包人委派的专业审查机构审查认可,并按规定报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准。(4)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同意批文,并提供施工图设计成果后,视为本阶段工作完成。
3、竣工图编制按要求绘制工程竣工图,竣工图需满足有关工程档案管理及工程结算的要求。
三、对发包人的一般要求
1、提供项目基础资料
2、提供现场障碍资料
3、提交资料的要求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深度应当严格遵照国家设计规范中的各项规定和标准,不应当过分超过该等标准和规定的界限。发包人提供的发包人要求、设计图纸及其他资料应当能够为承包人将设计理念、优化的设计技术、施工技术、施工组织与施工图纸更好的融合提供便利。
四、对承包人的一般要求承包人有义务依照发包人提供的发包人要求、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和初步设计文件,在遵守法律、标准、规范条件下,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并对其设计的工艺技术,及工程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标准、设备材料质量、工程质量和竣工时间负责。承包人应根据施工图相应部分的造价控制标准,进行限额设计,确保工程施工图预算不超过工程概算。施工图纸和施工文件必须在经过规定的审查会议,并得到规定的单位和人员共同审查通过后方可用于施工。尚在审查阶段的图纸不得用于施工。承包人应确保设计后续服务人员常驻施工现场,共同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承包人的设计应确保工程可在安全、稳定、经济状态下被使用,并使其各项功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最佳状态。
五、勘察设计依据承包人依据下列资料及工程实际情况开展勘察设计工作:(1)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3)发包人按约定提供的勘察及设计文件,以及现场障碍资料等基础资料;(4)实施方案调整意见;(5)各阶段设计文件审查意见;(6)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适用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标准、规范、技术规定和专业要求等;(7)其它有关资料详见。
六、勘察设计标准和规范承包人完成的勘察设计应当严格遵守与设计有关的一切标准和规范。该等标准和规范指合同生效时已公布并生效的版本。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上述版本有修改或有新的标准或规范生效,承包人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新标准、新规范的建议书,对其中的强制性标准、规范,并且适用于本工程的,尚未施工部分的设计,或虽已施工但仍可改动设计和施工的,应遵照新标准、新规范严格执行;对于非强制性及推荐性的标准、规范,经发包人同意后可按新的标准或规范执行。如果遵守新标准、新规范构成一项变更,则应按相关规定办理。依据适用法规和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所完成的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永久工程的设备、材料、部件采购质量、施工质量及竣工验收的依据。
七、勘察设计工期(1)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始工作日期在不少于3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勘察设计开始工作通知,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始工作日期开始本工程设计。(2)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设计内容及节点日期交付满足要求的设计文件;(3)承包人自身原因,未按约定交付满足要求的设计文件的,应通过调整设计施工组织,在保证质量安全前提下压缩后续工作时间,满足整体工期的要求。不得就此提出任何费用及工期的索赔;(4)工作成果及提交时间和要求:序号服务及工作内容提交期限及要求份数备注1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接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设计蓝图。20份提交电子文件2提交施工图预算文件,经甲方内部审查通过。在施工图设计蓝图确认通过后7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3份提交电子文件3后续服务乙方应从提交初步设计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及结算审计阶段,提供全过程配合服务。提交现场服务报告
八、设计调整为节约投资、加快进度、保证施工质量及安全,承包人可根据现场情况及其变化及时提出设计调整申请,经设计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审核后实施;承包人不得就设计调整提出任何工期及费用调整要求;
九、设计质量及审查(1)承包人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应尽可能达到节地、节水、节能、节材的目的,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运用,应报发包人确认,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论证。(2)发包人应组织初步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对承包人的设计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承包人应积极配合,提供开展审查工作所需的资料。(3)承包人应根据初步审查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报送发包人。(4)发包人报送设计文件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强制性审查,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并按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设计。(5)发包人组织的初步审查意见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审查意见仅供承包人参考,承包人并不能因专家的审查意见而豁免其应承担的设计责任。
第八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设计费用(1)设计费用包括: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含精细化施工大样图)费用、竣工图编制费。暂定合同价款(含税价)为元(大写:人民币)。(2)设计费用的计算和结算:所有工程内容的设计(含精细化施工大样图)费用=基本设计费40%(1-中标设计净下浮率)竣工图编制费=基本设计费8%(1-中标设计净下浮率)注:基本设计费以经发包人委托的审计部门审定的本工程的建安工程结算价(不含管养费用)为计算基数,按照国家发改委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版)取费标准计算(其中:专业调整系数取1.1,复杂调整系数取1.0)。
二、工程费用及结算原则本合同工程费用采用固定单价形式确定,其中措施项目费为包干价,中标施工净下浮率%,暂定合同价款(含税价)为元(大写:人民币)。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构成合同价款的项目单价一经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合同确定后不作调整。无论工程量清单内描述的工作内容、施工工序是否有疏漏,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入的综合单价为包括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所需的一切费用。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工程量是指按技术规范、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
13、市现行计价规程、竣工验收规范等要求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除非承包人在措施项目清单中单独列出,否则视为已被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各个项目的综合单价中。承包人不得以综合单价和(或)措施费所含工作内容缺漏项为由,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变更综合单价和(或)工程价款的要求。合同包干项目:以“项”为单位的投标价报干,结算时不会重新计算工程量,对应合同价款不再调整。但如该等项目不许执行或从未发生,则结算时予以扣除相应金额。
(一)计量原则
1、以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和变更设计文件。
2、测量(测绘)单位出具的施工现状场地测量(测绘)数据。
3、测量(测绘)单位出具竣工测量(测绘)报告或三方(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联测确认的竣工测量(测绘)数据。
4、执行本合同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中的约定。
(二)计价原则
1、执行市现行计价规范、定额、费率标准等。
2、人工单价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印发的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年3月)执行。
3、新增单价、材料价格优先顺序如下:合同签订日期前28天内对应的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公布的对应价格;合同签订日期前28天到1年内对应的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公布的对应价格;由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采取询价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询价、发函询价、电话询价、现场询价等方式)收集不少于3家供货商的询价资料,取全部询价的平均价作为最终价格。达到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询价采购办法相关标准的材料需由承包人作为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在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询价采购网络服务平台上进行询价采购,以经平台备案询价采购单价作为最终价格。
4、本工程工期较短,人工、材料、机械费均不调差。
5、本项目所有花卉栽植期满后的剩余花卉残废品、残余物的清除;栽植场地清理;残废品、残余物、植物垃圾外运、场地复原、植物及其他废弃物的弃置费用等均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在另行计取。
6、合同价款应视为包括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还应考虑各种技术措施费、抢工费、安全措施费、不利天气对工期的影响、机械设备的停滞等风险费用、工程保险及规费和税金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7、本合同设计净下浮率%、工程净下浮率%,按上述原则形成的价格(包括综合单价和按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8)推荐费率计算的企业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履约担保手续费、夜间施工增加费、赶工措施费、规费、应纳税费、优质优价奖励、工程保险费等)均须按本合同下浮率下浮。
8、暂列金额用于未确定或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本合同暂列金额名称及暂列金额:详见工程量清单。暂列金额的最后确定: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9、本合同无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设备暂估价。
10、双方约定本合同结算价款不超过人民币叁佰玖拾捌万元整。若按上述原则计算出来的结算总价超过或等于人民币叁佰玖拾捌万元整,则以人民币叁佰玖拾捌万元整做为结算价款;若按上述原则计算出来的结算总价小于人民币叁佰玖拾捌万元整,则以结算总价做结算价款。
11、最终结算价款以相关结算审计单位(部门)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付款方式
(一)工程部分付款本项目工程费用包括基本费用和履约评价费用,其中基本费用占97%,履约评介费用占3%。
1、基本费用的支付:(1)工程预付款:合同签订后10日内,承包人提交履约保函及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后,发包人签发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的金额为合同价(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的20%;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预付款的金额:已包含在工程预付款中。(2)项目完工并经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后填报工程完成的工程量并经工程师和发包人审核后进行计价。发包人按工程量(不含变更)的80%支付(不含履约评价费用),并一次性全部扣回工程预付款。(3)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后第二天开始进入成活养护期,成活养护期为3个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资料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档后,支付至经发包人审核的结算价的90%;(4)本项目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结束,项目经相关审计部门审定后,按审定结果支付余款。
2、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及环保进行1次履约评价,履约评价费用为合同价款的3%。工程施工履约评价的结果分为四种:(1)履约评价等级为优秀的,发包人支付当次100履约评价费用。(2)履约评价等级为良好的,发包人支付当次80履约评价费用。(3)履约评价等级为合格的,发包人支付当次60%履约评价费用。(4)履约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发包人不予支付当次履约评价费用。工程施工履约评价费用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履约的评价结果支付履约评价费用,因承包人考核评价时未达标准而未支付的费用,结算时相应扣除。
(二)设计部分付款本项目设计费用包括基本费用和履约评价费用,其中基本费用占90%,履约评价费用占10%。
1、基本费用的支付:(1)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通过施工图强审,并经发包人验收后支付至合同设计费用基本费用的70%;(2)竣工图制作完成,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设计费用基本费的90%;(3)项目经相关审计部门审定后,按审定结果支付余款。
2、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将对设计进行1次履约评价,履约评价费用为合同价款的10%。施工履约评价的结果分为四种:(1)履约评价等级为优秀的,发包人支付当次100履约评价费用。(2)履约评价等级为良好的,发包人支付当次80履约评价费用。(3)履约评价等级为合格的,发包人支付当次60%履约评价费用。(4)履约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发包人不予支付当次履约评价费用。设计履约评价费用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履约的评价结果支付履约评价费用,因承包人考核评价时未达标准而未支付的费用,结算时相应扣除。
四、承包人应当在发包人每次付款前,向发包人提供合格、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不得使用假发票、套开发票,否则承包人无条件更换发票,并承担票面金额10%违约金,由此引起发包人的损失的双倍金额赔偿。同时,发包人将承包人列为不合格方,保留其对其法律责任的追究。若承包人为在本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供规定的发票,发包人付款的期限应当无条件顺延,并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和损失。
五、发包人将合同价款支付至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帐户。户名:开户行:账号:
第九条工程变更
一、变更权
1、在颁发本工程接收证书前的任何时间,发包人可通过发布指示或要求承包人提交建议书的方式,提出变更。未经发包人的书面批准,承包人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更。承包人应遵守并执行每项变更。
2、承包人可随时提交变更建议书,但此类变更建议应加快竣工、或降低工程施工、维护或运行的费用、或给工程带来其他利益。
二、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是指本合同签订后,对比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图编制单位发出的所有的修改施工(包括对施工图纸的修改、增补、废除,出新版图纸等)。承包人提出设计变更的条件及要求:
1、设计变更应以优化、完善原设计为前提,以提高设计质量、合理控制成本、节约资源、方便施工、有利环保、利于营运为目标,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
2、承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实行审批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并进行施工。
3、原设计文件不完善或存在错误而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文件中存在错、漏、空、缺部分。勘察设计资料不详尽,导致设计不准确甚至存在重大问题。原设计与实际自然条件(地质、水文、地形等)、地下管线分布情况不符,无法据实指导施工。
4、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提高工程建设成效而提出的设计变更。为推广应用先进实用技术,更好地保证工程质量,节省工程投资而提出的设计变更;在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不降低使用功能和技术标准的前提下,能减少工程数量或降低工程成本或降低施工工艺难度、不增加相邻工序的工作量及难度,加快施工进度的设计优化;有利于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有利于节省占地、避免水土流失,改善施工条件的设计调整或修改。
5、因工程项目周边建设及文物、环境保护等的要求,对局部工程提出的设计变更。
三、变更程序
1、变更程序应按发包人颁布的基建事业部设计变更管理流程执行。若发包人发布新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则以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执行
2、承包人提请的变更经监理工程师向发包人报批,由发包人进行审批,若发包人同意变更,则承包人根据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变更令组织实施。发包人提出的变更经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签发工程变更令,承包人组织实施。
四、变更价款的确定程序。
1、变更价款的职责划分承包人作为工程变更的实施主体,负责填报工程变更申报审批表并提供相关附件(包括费用估算、工期影响计算等),配合变更审批工作并提出工程变更实施方案;依据工程变更令,实施变更工程;收到工程变更后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程变更预算报送监理单位。工程师(监理人)作为工程实施的监管单位,负责接纳、初审工程变更申请并提出技术评审、造价评审、综合评审意见,会同发包人召集相关各方处理工程变更申请,下达工程变更令,管理变更工程的实施,建立工程变更台帐,随时供查阅,并将经批准的变更文件分发至有关单位并存档;负责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设计变更预算;监督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
2、工程变更申报审批变更申报由承包人填写工程变更申报审批表,经工程师、发包人代表审核;需要设计人参与审核的,在设计人审核后交工程师、发包人代表进行审核。
3、合同中有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类似项目单价执行,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项目单价按本合同新增单价、材料价格计价原则执行。
五、变更工程项目新增单价、材料价格计价原则
1、合同中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项目单价按合同单价确定变更工程价款;
2、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项目单价按照标底的编制方法计算出该项目的综合单价,然后按本工程的中标价相对于标底价的下浮率对该综合单价进行下浮调整,确定变更工程的项目单价。
六、计日工现场签证本工程不计取计日工,由承包人在中标施工净下浮率中考虑。本工程不计取现场签证。
第十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发包人责任:
1、提供有效的初步设计地质资料,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等文字资料给承包人,作为施工依据。
2、负责施工前的隐蔽物交底,技术规程指导,监督承包人工程技术交底及施工安全教育。
3、发包人有权对工程进行施工管理、质量跟踪和监督检查,并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
4、协调好其它工种,尽量避免因配合不到位造成返工、返修。
5、按合同约定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款。
二、承包人责任:
1、遵纪守法,遵守发包人的施工管理制度,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及本合同约定的劳动规程和业务流程作业,服从发包人施工管理人员指挥。
2、施工前,必须熟悉图纸,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殊工种操作必须持证上岗。
3、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进场时必须提供产品质量证明。
4、承包人必需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数量遣派出专职管质量、安全等管理人员和施工机械。
5、承包人的施工材料和自带机具要自我保管,并承担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及质量检测费用。
6、施工过程中,负责施工质量、工期自查自检,编制施工日志,并对已完工的各分项工程进行质量复查。
7、随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材料、设备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和施工资料(隐蔽记录、质量安全自检表)。
8、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发包人。
9、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同监理单位、后续施工单位共同进行场地标高的三方联测,并向后续施工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10、承包人必须对进入现场施工的所有工人办理工伤劳动保险,对工人的安全负责。
11、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各层段工作做到工完场清,并分类归拢堆放各种材料。验收前做好成品的保护工作,损坏返修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12、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特殊情况离开工地时,承包人要书面授权委托专人全面管理,否则,按违约责任处理。
13、工程完工,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后,编制竣工报告和竣工图,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验收,否则视为未完工。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承包人应负责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补偿和赔偿,工期不予延长。
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由于承包人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一违约金。
四、承包人违反以下任一条款,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责令承包人退场,一切损失及退场费由承包人自负。
1、除停水、停电、中大雨、台风因素影响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件外,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或延误工期。
2、承包人因施工技术不过关而发生多次质量事故,人工、机械数量不足经发包人书面通知整改,仍未改正的。
3、承包人将本工程转包他人施工,项目经理不驻工地。
4、违反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屡次不改,或对属下工人管理失控。
5、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发出违约通知书2天内承包人要接受处理,超过2天不接受处理当自动离场。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一、发、承包双方约定的不可抗力为:
1、平均风力10级以上的大风;
2、3个小时内降雨量为50mm以上的暴雨;
3、37摄氏度以上的高温日气(一般为37摄氏度)
4、其它:按法律规定。上述大风、暴雨、高温天气等以市气象局公布的为准。
二、不可抗力的通知
1、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工程师,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2、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工程师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三、不可抗力后果及处理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承包人承担;
2、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或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工程发生设计变更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因重大工程变更等发包人因素影响造成工程连续停工的。
四、除本条第1项约定情形外,工期不因任何其他因素影响而予以延期。
五、承包人应在影响事件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工期延期申请,经发包人现场核准,可按实际停工的天数顺延工期。承包人未在本款约定期限内提出工期延期申请(即便发包人签收了承包人逾期提交的延期申请),均视为工期无需延期。
第十三条安全文明施工
一、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全技术规程、建筑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有关法规、规范。由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达到市建设“文明工地”和发包人制定的合作区安全文明建设规定的要求,以及发包人保持施工场地清洁的要求,及时清除施工、生活垃圾。如果承包人没有达到以上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予支付。承包人拒不整改的,发包人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完成以上要求,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三、承包人完工场清,剩余材料要分类归堆放,做到文明施工。
第十四条工程保险和担保
一、建设工程一切险建设工程一切险的保险金额(保险限额)应为本合同工程的全部重置成本费用,以补偿由于补救损失或破坏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业务费和工程任何部分的拆迁费以及运走任何性质的淤泥渣土的费用。上述保险的责任范围应符合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筑工程一切险由发包人投保。
二、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是建设工程一切险的附加保险,是对因履行本合同而造成的任何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或损害,或任何人员的死亡或致伤所负的责任进行保险。随同建设工程一切险一同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由发包人投保。
三、意外伤害保险和财产保险
1、承包人必须足额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保险不得低于20年),为场地内自有人员的生命健康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工程保险费按招标控制价公示中相应费用计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相应项目中,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不得更改,中标单位投保金额和投保时限在取得发包人认可后按发票据实报销,且最高不得突破招标控制价公示中的工程保险费。
3、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其投保金额应足以现场重置。此项保险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
4、工伤保险和其它保险(1)发包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在施工现场的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监理人及由发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依法办理工伤保险。(2)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市对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管理的相关规定,为本企业雇用的从事建筑施工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承包人应保证投保标准足够及保险合同持续有效,否则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承包人应要求分包人及由承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依法办理工伤保险。(3)其它保险的约定:以上保险事项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办理完毕。如由于承包人原因未及时办理保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当保险索赔事件发生时,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并提出索赔要求。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无论该保险能否索赔或足额索赔,承包人均不能因此向发包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承包人投保的保单应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备案。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或发包人的保险顾问对与保险有关的事务进行的监督和管理。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副本复印件。发包人变更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承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承包人变更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
5、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上限(无招标控制价招标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热门13
1设计施工总承包的特点
(1)总承包方式的优点单一的合同责任;固定工期、固定费用;可以缩短建设周期;减少设计变更;减少承包人的索赔。
(2)总承包方式的缺点设计不一定是方案;减弱实施阶段发包人对承包人的监督和检查。2订立合同需要明确的内容
(1)承包人文件。
(2)施工现场范围和施工临时占地。
(3)发包人提供的文件。
(4)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无论承包人复核时发现与否,由于以下资料的错误,导致承包人增加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均由发包人承担,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发包人要求中引用的原始数据和资料;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功能要求;对工程的工艺安排或要求;试验和检验标准;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无法核实的数据和资料。
(5)材料和工程设备。
(6)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
(7)区段工程。
(8)暂列金额。
(9)不可预见物质条件。
(10)竣工后试验。3保险责任
(1)承包人办理保险设计和工程保险承包人按照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保险承包人按照专用条款约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担保期限,应保证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工伤保险承包人应为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投保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要求分包人也投保此项保险。其他保险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进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保险。
(2)发包人办理保险发包人应为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投保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要求监理人也进行此项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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