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劳动合同经典1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第一条甲方部门负责人或课题组主持人单位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家庭住址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一方执行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乙方在试用期期间工资为_____元。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元或按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辽宁省兴城市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果树所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治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接触、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赔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兴城市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果树研究所人事处备案一份。无部门公章和果树研究所人事处公章无效。
部门负责人或课题组主持人(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处公章(部门公章)
固定劳动合同经典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任务为____________,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及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于每月_______日支付工资,支付的工资为___________元/月,其中试用期的工资为________元/月。或者实行计件制,计件单价为_________。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
第五条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甲方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六条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双方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固定劳动合同经典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
性别: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作)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者工作地点为_________。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个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个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元或者按照__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用为_________元或者按照_________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止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以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 6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甲方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以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驳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固定劳动合同经典4
其实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简单来说,首先是劳动关系存续的时间不同,其次劳动者想走就走,用人单位开除要付经济补偿金,最后就是解除后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有一定的区别固定期限合同下,当用人单位不再想留用某个员工时,可以在劳动合同期满时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只是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但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必须要有法定理由,如果有法定理由就只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如果没有法定理由那就要支付赔偿金,即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固定劳动合同经典5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还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延长期限。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时间的,如半年、一年、二年,也可以是较长时间的,如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不管时间长短,劳动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日期都是固定的。具体期限由当事人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这是什么是固定劳动合同的回答,请参考。固定劳动合同经典6
您好,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区别
A.劳动合同不约定存续期限,这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区别于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的显著特征;
B.除非存在法定或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否则该合同直至劳动者退休才终止.因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有很强的稳定性。该劳动合同可以在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和企业的存在期限内存在,只有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特殊情况,劳动合同才解除。需要提及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出现约定解除的情况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将法定的解除条件作为约定的解除事由在劳动合同中加以约定。这类劳动合同主要适用于专业性或者技术性较强的职务、工种.或者工龄达到一定年限的劳动者。
优势说明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优势: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这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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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劳动合同经典7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二)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第二条 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试用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进行考核,如经考核乙方被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或者未能通过甲方的试用期考核和表现评估,或被认定为不能满足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要求或岗位说明中规定的岗位职责的。
2、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况有隐瞒或虚构事实的,或在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提供虚假学历证书、虚假职业资格证明、假身份证、假护照、假户籍证明等个人重要证件以及虚假或伪造的离职证明、体检证明等;对工作履历、知识、技能、业绩、健康等个人情况说明与事实明显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个人简历、求职登记表等填写内容不真实的,或没有如实说明与应聘岗位相关的情况的。
3、乙方与其他公司存在未尽法律义务,或与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纠纷尚未处理完毕可能影响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机构所进行的体检结果不符合本行业所规定的卫生标准和体检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适合从事劳动合同约定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5、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书面警告或辞退等严重处分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或曾有、仍有吸毒等行为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
6、隐瞒与其他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或竞业限制约定的。
7、乙方在试用期内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公司任何类型的纪律处分的。
8、乙方在试用期内存在工作失误的。
9、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用于办理法定劳动用工手续的全部材料的。
10、其他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情形的。
第三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要求和劳动定额标准等按照甲方制订的岗位说明书或甲方相应的规定执行,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和劳动定额进行合理调整。
(二)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甲方亦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国内或国际地区出差,或与乙方协商一致后派驻乙方在其他地点工作。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
2、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为: 。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加班申请,写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加班,否则不视为加班。甲方安排或书面同意乙方加班的,甲方应当依照其加班制度和国家相关规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正常劳动期间,甲方每月 日(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提前)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人民币 元或按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人民币 元。
甲方作为扣缴义务人,应在支付乙方工资前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应缴税款,以及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应缴部分。
(二)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六条 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七条 承诺与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承诺并保证如下:
(一)乙方在录用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与信息真实有效,在本合同中的陈述及保证亦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如有违反,将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存续期内,乙方将根据本合同所定条款和条件为甲方工作并尽其最大努力确保完成甲方委派的工作,不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不利用其在甲方的职务或职权直接或间接地为个人牟取私利;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兼职,不论乙方是否因该兼职而获得报酬或者是否利用了在甲方的工作时间。该兼职包括但不限于:受雇于任何第三方或为任何第三方提供劳务,包括在该第三方担任合伙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或顾问等职务,不论该第三方是否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
(四)乙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接受任何与甲方有业务关系或可能将有业务关系的人所给予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佣金、回扣、折扣、小额赏金,无论是否以现金形式;
(五)乙方应当赔偿并使甲方免受因乙方的过失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人身或财产的损失、损坏或损害。
第八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九条 劳动纪律
(一)乙方确认已知悉并详细阅读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排和决定,保管好甲方的全部资产。
(二)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或修改适用于乙方的包括员工手册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阅读、理解并予以严格遵守。如果乙方违反或拒绝接受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照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因违反有关法律、劳动纪律和甲方内部规章制度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损失,并有权依法对乙方工资进行扣减。
第十条 保密
(一)本合同存续期内,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接触到的和知悉的全部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复制、不当使用、直接或间接向他人泄露或使他人获得公司上述商业秘密。无论本合同基于何种原因终止,乙方必须继续履行前款约定的保密义务,严格保守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知悉的甲方的全部商业秘密。本款所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管理思路、公司发展计划、资本运作情况、新产品及服务项目开发状况、投资决策意向、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现有客户及可能客户的名单与需求、营销计划、采购资料、产品服务定价及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投标中的标底与标书内容等;
2、甲方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调查研究、模式、计划、汇编物、发明与创造、产品、配方、公式、设计、模型、方法、过程、程序、计算机程序及软件(无论是源代码或目标代码)、数据库、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记录、科研项目进度、技术方案、技术指标、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技术、硬件配置信息、产量、设备变更、服务、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等,以及技术合作中第三方要求甲方保密的内容;
3、甲方的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未公开的财务信息、人事信息、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工资薪酬信息、内部业务流程、物流资料、会议纪要等所有内部资料,以及其他列入甲方保密制度文件的秘密事项;
4、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对第三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
5、甲乙双方附件或者补充协议另行约定的其他相关保密信息。
(二)乙方同意,如甲方要求另行签署专门的《保密协议》,乙方应予以签署并严格遵守《保密协议》的约定。乙方如有违反,应按照《保密协议》的约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乙方同意,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无论其记录或存储在任何媒介上,乙方应立即向甲方交还其获得的有关甲方经营、技术和管理等保密信息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表、信件、图纸、工作证件、电子存储数据和任何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一)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十二条 通知
甲方向乙方发出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通知、协议或其他有关文件,以传真发出的,以传送确认为证,电文发出后1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以电子邮件发出的,发件方邮件系统显示已发送,即视为送达,发件人电子邮件系统所记录的发出时间即为送达时间;通过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方式寄出的,以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的寄件人留存单据作为确认文本,交付邮局或快递公司后最迟7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应发往下列地址:
乙方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若乙方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之后三日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视同上述已有联系方式为乙方的有效联系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文件即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十四条 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一)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乙方或双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固定劳动合同经典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类型
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家庭住址 电话
在深圳的居住地址 电话
紧急联络人一: 电话:
地址:
紧急联络人二: 电话:
地址: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期限届满未能及时续订者,视为劳动关系自动续延,自动续延有效期不超过一个月。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本合同终止后,如双方继续建立劳动关系,则必须重新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承诺所提交的身份证、简历、毕业证、学位证、离职证明等相关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乙方同意根据自身的资历和工作经验及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作。根据甲方的产品和经营管理特点,乙方的工作地点为深圳市及甲方有业务的全国其它各地。
第五条 在聘用期间,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对该岗位的职位说明书和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职责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
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表现、身体状况、工作能力、知识结构、情绪状况和绩效考核,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和岗位,包括调入与甲方有关联关系的公司,甲方可按调整后的工作地点和岗位性质调整乙方工资,进行晋升/降职,调整后应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乙方每天休息时间除外的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但乙方因未能完成工作任务而自愿延长工作时间除外。乙方因完成工作任务的需要,确需加班的,应当向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的申请,说明加班的理由和时间,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视为加班,享受加班待遇;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乙方的基本工资;加班时间,以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第八条 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加班: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公司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
运输或者营业的;
(四)、必须利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五)、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和政府下达的其他紧急任务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公历,遇节假日顺延)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在乙方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乙方工资报酬是含税每月人民币 元,其中基本工资为 元,岗位工资为 元,职位补贴为 元,绩效工资为 元。
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乙方工作能力变化调整绩效工资;在岗员工发放岗位工资和职位补贴。
乙方与甲方劳动关系期间的薪资调整、岗位变动,以公司调动或调薪通知为准,并作为合同附件,本合同不再另行变更。
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按照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由甲方在发放乙方工资时扣除,但扣除后的工资不能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水平。
第十条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工资为含税每月人民币 元。乙方在请休假期间的工资、加班工资、医疗期待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交办理社会保险所需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社会保险卡、户口本、存档证明、医疗信息采集表、养老信息采集表、相片、医疗手册等,如因乙方迟延提交办理社会保险所需的材料而造成迟延办理或不能办理的,不视为甲方没有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 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代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其它福利待遇有:
(一)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带薪年假制度。
乙方连续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假;第一年期满后享受 天带薪年假,此后每工作满一年的,带薪年假增加 天,但最长不超过 天。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保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纪律
第十八条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向乙方公示,乙方应当遵照执行。
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惩,当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乙方必须遵守并维护甲方规定的工作秩序,恪守职业操守,爱护甲方的财产,参加甲方组织的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
第二十条 乙方在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应是与前一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无追讨责任的劳动者。若尚未与前一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对前一单位造成的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保证自己进入甲方工作,没有违反此前与其他任何企业、组织、个人关于劳动合同、竞业禁止、商业秘密、兼职、双重劳动关系等约定义务或法定义务,乙方在甲方任何知识的使用,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由于双方的劳动聘用关系,乙方将有机会了解并使用甲方的有关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策略、软件系统、薪酬系统、营销渠道、员工或客户资料、供应商、价格系统、知识产权等所有资料及文件),乙方有在合同期内及合同解除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对外泄露的义务,也不能用于为自己谋取利益的经营活动中。乙方不得将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实物、文字材料、电子文档等以窃取、摘抄、复制、传真、拍照、电子邮件等方式占有、传播、出售、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二条 鉴于乙方知悉甲方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承诺: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营业;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2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或业务往来的企业就职,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3、乙方执行甲方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完成的职务发明、软件、作品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该知识产权,并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签署文件)使甲方拥有或获得该知识产权。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对乙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乙方因下列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在试用期内和正式录用后被证明不符合工作岗位需要的;
2、按公司奖惩的有关规定,严重失职,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消极懈怠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违法被处罚的;违反国家和地方计划生育管理政策的;
4、偷窃公司或员工、客户财物的;职务侵占的;报销费用时有虚报或假报金额等行为的;
5、连续旷工二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五天(含)以上的;在应聘过程中提供的个人证件、体检、简历等个人资料有欺诈行为的;
6、有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的;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或个人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兼职的;
7、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利用职务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的;
8、欺诈客户、公司,谋取私利的;私下从事同业工作的;违法行为或不良社会行为而给甲方形象造成巨大伤害的;结党营私、破坏员工关系;生活作风不端正的;
9、严重违反公司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经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此情况下甲方无须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除非甲方同意,在上述三十日期间内,乙方不得使用年假和超过2天的病举或事假。乙方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无论甲方或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均应按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若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的,将按照未完成交接所产生的损失赔偿给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5.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或者拒不支付、不足额支付职工加班加点工资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除乙方书面同意外,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双方约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自下列情形消失以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正在履行中,乙方在甲方从事重要工作岗位业务或担任重大业务开发任务、经营管理工作确实不能离开的;
2、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正在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审查或询问的;
3、乙方与甲方就出资培训和进修、资助购房或贷款、担保、竞业禁止等有相关服务期约定的,服务期未满且乙方未支付对应的经济补偿或违约金的;
4、乙方未按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或进行继任人才培养的;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无论何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乙方都对工作交接负有责任,须按甲方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交接。乙方不按甲方的规定交接工作的,甲方有权扣发乙方工资;乙方不按规定交接工作致使甲方遭受损失时,甲方将依法向乙方索赔。
第二十八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四)乙方在本合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的,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劳动关系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
(五) 当乙方违约或违法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要求乙方赔偿的损失包括实际经济利益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和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违法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此所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九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所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地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开公布的规章制度和经营管理的相关文件等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共同构成完整的劳动合同。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固定劳动合同经典9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销售业务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____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实行每月________天假期、每天______小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 _______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连续______个月未达成甲方业绩考核方案,或者乙方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_______元以上损失。
七、其他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
订立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
订立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定劳动合同经典10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本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在互尽告知义务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定期合同;
本合同的固定期限为: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为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个月,其中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为试用期,为期_____________个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甲方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岗多职的工作原则,基于这一原则甲、乙双方同意:
甲方聘请乙方在部门工作,主要从事岗位,该岗位为乙方的主体岗位;除主体岗位外,乙方上级主管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其它工作。
第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调整乙方的主体岗位。
第四条 乙方应按甲方所规定的工作内容、范围及职责,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可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
三、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五条 乙方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劳动时间:
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定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为:
星期_____________至星期_____________,上午_____________时至_____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_____时至_____________时。
甲方应合理安排乙方工作任务,甲方因工作需求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允许乙方作出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七条 劳动条件:
1.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保障乙方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工资支付: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所称“工资”是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包括奖金、国家及公司规定的各种补贴和津贴。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根据本公司先行工资制度标准确定乙方工资。试用期内工资_____________元,转正后工资为_____________元;乙方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以人力资源部的考核及部门经理考核为准),奖金为_____________元。
2.甲方于每月____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第九条 甲方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变岗变薪的制度,基于这一原则,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可在乙方工作岗位调整时对乙方的工资标准予以相应变更。
第十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的状况或乙方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以人力资源部的考核及部门经理考核为准),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
五、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依法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应按国家所规定的休假制度,予以乙方符合条件的各类法定节假日,婚丧、生育等带薪休假待遇。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工医疗的,由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病情证明,按有关政府规定的或甲、乙双方的约定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意见,并经本公司住所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医疗期间享受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工资改发工伤津贴。
第十五条 乙方因工伤亡或非因工伤亡等待遇,按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有关规定程序执行。
六、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 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适用全公司员工的),应经合法程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公示。
第十七条 甲方制订的专项规则(适用乙方的),签订本协议时已详尽告知。
第十八条 乙方对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有效的各项规章、规则,表示已知并确认无异议。
第十九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及工作范围;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二十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视具体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行政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可变更本合同条款。
第二十二条 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上海市有关政策及本公司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应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变更本合同方可继续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在试用期内,乙方必须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办理交接工作。
第二十七条 试用期满转正后,在合同期限内,除下列情形外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若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应赔付甲方一个月实际工资收入。
1.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
2.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3.乙方因与甲方就出资培训深造或资助购房等有服务期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第二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以人力资源部的处罚为依据)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以人力资源部的处罚为依据)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乙方提供的简历与实际不符的,乙方提供的学习经历与工作经历与实际不符的,乙方向甲方介绍的其培训经历、荣誉经历或职称、学历有虚假的情形视同为属于上述情形。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⒈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⒉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⒊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也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以及甲方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⒈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⒉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⒊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
5.本合同期限届满,但乙方有第三十条约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该情形消失。
第三十二条 甲方按法定程序宣告歇业、撤销、解散、破产的,本合同可以终止,但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按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四条 合同双方若要求续签本合同,应当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十、工作移交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或本合同任何一方作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乙方必须履行工作移交义务,按照甲方移交规定程序全面、适当地办理移交。
十一、保密协议
第三十六条 乙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期间或离职后,对本工作掌握和了解的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乙方故意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本条所指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能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的客户及相关业务信息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
十二、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赔偿额根据法律、法规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程度确定。
第三十八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履行工作移交义务的,按该项工作移交所需要的期间为计算依据,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收入为标准支付甲方违约金。
第三十九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经协商另签专项协议的(如服务期协议、保密协议等),该专项协议为本合同附件,专项协议对违约责任的约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该专项协议为准。
十三、劳动争议
第四十条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时,适用劳动争议程序。
第四十一条 甲、乙双方发生的劳动争议可先行协商解决,也可自发生争议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的一方,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 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合同中注明的地址、通讯送达地、联络电话是各类文书、文件送达地。若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对方,未告知的,所发生的法律后果由未告知方自行负责。
第四十三条 乙方在本合同中所签署的姓名和笔迹,确认为用于本合同履行期间(包括服务期内)对其他所相关文书的有效签名。
第四十四条 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已了解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愿予以履行。
第四十五条 甲、乙双方确认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公告的各类通知,都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四十六条 甲方已经将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乙方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告知乙方,乙方也已经了解该情况,双方在此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如与国家、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定之日起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公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 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原劳动合同作废。
甲方:___乙方: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固定劳动合同经典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乙方在甲方的劳动合同期限,同时也是甲方对乙方实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二、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及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数量标准。
三、劳动报酬
甲方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工资__________元/月。甲方不得无故克扣、拖欠乙方工资,否则甲方除支付乙方应得的工资外,并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的经济补偿金。
注: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固定劳动合同经典12
(3)已办理退休手续,开始按时领取养老金的;
(4)与其他用人单位正在存续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尚未办理完毕终结手续或者与该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正处 处理过程中的;
(5)与甲方建立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的。
第2章 合同当事人
第3条 甲方作为本合同当事人,甲方承诺 :甲方系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用以表明自身身份信息情况的内容以本合同约首部分列 “甲方(用人单位)”之下的内容为准。
第4条 乙方作为本合同当事人,乙方承诺 :______乙方系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用以表明自身身份信息情况的内容以本合同约首部分列 “乙方(劳动者)”之下的内容为准。
第5条 甲方作为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同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乙方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本合同生效期间,甲方投资、控股、参股成立的任何形式的分支机构及甲方所属母公司、总公司、集团公司等管理单位,或者与甲方具有合作关系的伙伴单位均非本合同的当事人,与乙方不建立劳动关系,合同范本《固定劳动合同》。如因客观原因确需变动,必须终结以本合同为基础的劳动关系,另行签署劳动合同。
第6条 乙方作为劳动者依法享有提供劳动的自主权利,同时应当依法服从甲方作为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在本合同生效期间,与乙方具有个人关系的家人、亲友,或其他受乙方委托的人均非本合同当事人,与甲方不建立劳动关系。
第3章 合同订立
第7条 本合同订立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本合同一经合同双方签署,即表明本合同按照上述原则达成一致;同时亦表明本合同所有条款均按上述原则产生。任何一方违反上述原则而签订合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8条 甲、乙双方劳动关系之建立,以甲方开始录用乙方、乙方提供劳动的实际用工之日为准。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甲方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如本合同在甲方对乙方实际用工之日之前订立的,自实际用工之日生效,双方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9条 甲方在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签订本合同时,具有以下权利
( )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个人基本情况(含身份证件、学历、专业证件、证书等查验、核实);
(2)有权了解乙方此前就业经历及是否曾受过原用人单位处罚;
(3)有权了解乙方是否曾经受过刑事处罚;
(4)有权了解乙方是否已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并办理完毕必要的工作交接手续。
第 0条 甲方在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签订本合同时,具有以下义务
( )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否则,甲方任何不实告知,均被视为构成欺诈;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当将乙方列入甲方员工名册;
(3)本合同签订时,甲方不得扣押乙方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身份、学历证件或其他专业证书,不得要求乙方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乙方收取任何形式的财物(如定金、保证金、抵押金、证件、证书、工卡费、置装费、上岗或入职培训费等);
(4)甲方上述义务的履行,乙方认为必要时,甲方有义务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第 条 乙方在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签订本合同时,具有以下权利
( )本合同签订前,有权向甲方了解甲方作为甲方的注册、登记及其他与招用乙方有关的相关法定资质情况;
(2)本合同签订前,有权向甲方了解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其他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其他必要情况;
(3)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如扣押乙方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身份、学历证件或其他专业证书,或要求乙方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乙方收取任何形式的财物(如定金、保证金、抵押金、证件、证书、工卡费、置装费、上岗或入职培训费等)时,乙方有权予以拒绝;
(4)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其列入甲方员工手册;并有权对外以甲方员工的名义和身份开展工作和从事相关活动。
第 2条 乙方在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时,具有以下义务
( )有义务向甲方如实说明自身基本情况(含身份证件、学历、专业证件、证书真实情况),以及与签订劳动合同有关的教育背景和就业经历;
(2)有义务向甲方如实陈述是否曾经或者现在受到刑事处罚;
(3)有义务向甲方如实陈述是否已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并办理完毕必要的工作交接手续,以及目前是否在其他单位兼职;
(4)乙方上述义务的履行,如有任何不实告知,均被视为构成欺诈;甲方认为必要时,乙方有义务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第 3条 甲、乙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权利、义务约定以本书面合同为准,任何口头约定、承诺不具有劳动合同效力;但双方将口头约定、承诺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4章 合同期限
第 4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期限按照以下第____________项执行 :_____
(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即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 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即甲、乙双方约定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至 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期限,该工作全部完毕时,本合同期限届满终止;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即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至 乙方年龄达到依法退休年龄,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止。
第 5条 如甲方系作为劳务派遣单位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第 4条选项中选择第( )项时,即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劳动合同经典13
编号 :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 :_______省(市)______区(县)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_元或按_______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 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固定劳动合同经典14
甲方:_____(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员工)甲方与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年期劳动合同,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在原劳动合同的基础上续延劳动合同。续延的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
1、固定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月__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续延的劳动合同其他约定事项:______本续延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_____(单位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签名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续延合同签订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劳动合同篇10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性别: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为加强劳动领域的民主和法制建设,建立正常合法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如下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合同。本合同生效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从事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第四条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_____日工作时间不超过6个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35个小时。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_________日,甲方由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_____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_____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七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月工资元,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最低不得低当地最低工工资标准。
第八条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九条甲方应按《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同意乙方根据户口性质选择医疗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并为乙方缴纳相关保险费用。
第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的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十三条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按照劳动保护规定发给防护品。
第十四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六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七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________年一个月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费。
第十八条乙方提前__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______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______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__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______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为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给乙方按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费。
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______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终止,但甲方应按乙方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________年一个月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费。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七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_____日起_________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
固定劳动合同经典15
【无】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是指用人与约定无确定终止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关信息】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含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二如何解除和变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由于某种原因希望或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只要表示同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依据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当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或当事人在中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可以依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解除。
另外,有很多错误观点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能变更的“死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其他类型的合同一样,也适用劳动法与本法的协商变更原则。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除了劳动合同期限以外,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就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等方面协商,进行变更。在变更合同条款时,应当按照自愿、平等原则进行协商,不能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同时还必须注意变更后的内容不违法,否则,这种变更是无效的。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优势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这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
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本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没有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作了严格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并不能随意的要求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了十年以上,是这个情形的最基本的内容。具体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十年。如有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五年后,离职到别的单位去工作了两年,然后又回到了这个用人单位工作五年。虽然累计时间达到了十年,但是劳动合同期限有所间断,不符合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条件。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合同制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力、责任、利益,把用工与经济责任制相结合的一种新的用工制度劳动合同制度。
19__年7月,我国决定改革国营企业的劳动用工制度,自19__年10月1日起,国营企业在新招收工人中普遍推行劳动合同制。随着劳动法的施行,劳动合同制度在各类企业当中广泛推行。国有企业改制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内容,企业通过改变企业形态,改变企业股权结构,改变企业的基本制度,转变为符合自身特点的企业资产组织形式。
在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前,或是在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前,用人单位的有些职工已经在本单位工作了很长时间。推行新的制度以后,很多老职工难以适应这种新型的劳动关系,一旦让其进入市场,确实存在着竞争力弱难以适应的问题,年龄的局限又使其没有充足的条件来提高改进,应当说这是由于历史的原因造成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根据这一项规定,在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签订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就意味着下一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在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准备订立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当作出慎重考虑。
在制定本法时,这一项规定引起了较大的争议。有一些意见认为,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可能累计时间却很短。这一项规定仅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为判断标准,容易导致用人单位对一些低技能岗位专业性不强的劳动者采取到期不续签的做法,从而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加重了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这一项之所以这样设计,就是为了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次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就意味着下一次只要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企业为了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又能同时保持用工的稳定性,防止因频繁更换劳动力而加大用工成本,就会延长每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从而解决了合同短期化的问题。
有的意见认为,这一项规定限制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自。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因为劳动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订立次数都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选择什么样的劳动者的决定权仍掌握在企业手中。只不过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用人单位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这种劳动合同也不是“终身制”的,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或是双方协商约定的条件出现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关于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现实中有很多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义务,使劳动关系处于一种不明确的状态,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也无据可查,经常有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对此,本法作了相关规定。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根据本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于这种情况,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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