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合同范本 > 经营合同 > 合伙合同 > 合伙协议合同样本(精选15篇)

合伙协议合同样本(精选15篇)

合伙协议合同样本1

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

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合同样本2

合伙合同协议书(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之规定,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协议人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创办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名称:英文名称:

第二条合伙人: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码:

XXXX市XX路身份证号:

XXXX市XX路身份证号:

XXXX市XX路身份证号: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XX万元,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

XXXX万元X%;

XXXX万元X%;

XXXX万元X%;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所主任或者管理机构负责人;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监督和管理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制度。

第六条本所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N名,在合伙人中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主任对外代表本所,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七条本所设立行政主任一名。

第八条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其主要职权为:

(一)制定本所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决定本所主任和副主任的人选;

(三)决定本所分所、内部机构的设立和负责人;

(四)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五)决定合伙人的入伙;

(六)决定合伙人的退伙、除名及财产处置;

(七)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

(八)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

(九)决定合伙人人会议认为必须由其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合伙人会议为每季度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十日内。经三分之一合伙人提议,可召开合伙人会议临时会议,讨论决定某一具体事项。

第十条合伙人会议由本所主任召集并主持。

主任应当在已定合伙人会议日期三日前向全体合伙人送达书面会议通知,并注明会议内容。合伙人会议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与会合伙人应当对议定事项的记录上签字,指定合伙人负责保管,以备其他合伙人查阅。

第十一条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决议按以下规则进行:

(一)第八条(五)、(七)、(八)项由与会全体合伙人及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二)第八条所列(一)、(二)、(三)、(四)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四分之三同意方可生效;

(三)第八条所列(六)、(九)项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三人之二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本所设行政主任一名,主持本所的行政管理、对外联络、广告宣传、财务管理、行政事务工作。行政主任由合伙人会议决定聘用和辞退,对主任负责。行政主任的报酬由基本薪金和岗位津贴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金在决定聘任时确定。

第十三条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业务学习培训、财务管理、统一收案收费、职业道德教育、服务质量监督、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利益冲突审查、年度总结考核、执业过错责任追究、业务档案归档等制度。

第三章收益分配、债务承担方式、亏损承担

第十四条收入分配。薪金提取(业务提成)或其他方式。

合伙人实行收入提成制,具体标准为:。

第十五条基金提取。

本所设立合伙人福利基金,由合伙人按业务收入的1%向事务所缴纳该项基金,本所帐户产生的利息亦计入该基金。合伙人福利基金的使用由管理合伙人会议制定细则,交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该项基金在合伙人退伙、事务所分立、解散时,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平均享有和分配。

本所按规定提取律师执业风险基金,并参加办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可分配利润。

全所的总收入在支付成本、缴纳税收、提取各项基金之后,积余部分为可分配利润。如当年度本所专职律师业务收入减去提成、税收等直接费用后剩余部分足以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时,全体合伙人按全年业务收入比例参加剩余利润分配;如专职律师业务收入的剩余部分不足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则由全体合伙人按业务收入比例承担或其他方式承担。

第十七条亏损承担

如业务收入在业务提成后不足以支付各种成本时,则应从已提取的业务提成中按所提比例退还;业务提成全部退还尚不足弥补亏损的,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摊。

如本所的亏损是由某一合伙人过错所致,则责任人首先应承担这种亏损,不足部分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摊,分摊后的合伙人对有过错合伙人享有追偿权。如亏损系本所某一律师过错所致,由先由本所承担支付责任,本所对该过错律师享有追偿权。

第十八条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四章合伙人变更

第十九条入伙。

根据本所的发展需要,可吸收符合规定条件的专职律师为合伙人,其条件为:

(一)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

(二)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担任合伙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四)承认本所章程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

(五)承认并履行“合伙协议书”及其规定的义务;

(六)同意认缴入伙资本。

符合上述条件并申请加入合伙的,由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并与新合伙人签订书面协议,报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合伙人退伙。

(一)合伙人要求退伙,须提前三个月向合伙人会议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并报原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合伙人退伙时应对合伙期间尚未了结的工作、占用的财物、债权债务及应说明的其他问题作详细书面报告,并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办理移交和清偿手续。

(三)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原则和规定处理合伙财产:

1.退伙时合伙人会议确认的其所占财产份额的85%进行结算,但在本所工作满十年,或达到退休年龄的,按所占财产份额的100%结算;

2.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或其他方式进行结算;

3.留置所退财产份额的15%,时间为两年,并不考虑该款留置期间的利息;

4.对应支付的部分应根据本所当时的财务情况进行支付,如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退伙人应接受一个合理的分期支付方式;

5.合伙人退伙,不参加当年度本所剩余利润的分配。

如退伙人不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有关移交、清偿手续的,则合伙人会议有权视情况扣留其相应的财产,退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表示反对。

第二十一条对合伙人的处理。

(一)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和本所章程及合伙人会议通过和制定的各项决议和规章制度,严重影响本所工作、管理秩序,给本所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的,合伙人会议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谴责、劝其退伙直到除名的处理。

上述处理并不影响其应承担的有关经济赔偿责任。

(二)如某一位合伙人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品德操守恶劣,致使其他合伙人认为无法与其共事的,经3名以上合伙人提议、过半数合伙人附议,合伙人会议应当对该合伙人进行信任表决,除该合伙人以外的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如有持有90%及以上表决权确定不信任该合伙人时,合伙人会议即作出劝其退伙的决议,合伙人会议无须对该合伙人的行为举证,但在表决前允许该合伙人申辩。

(三)当合伙人会议作出“劝其退伙”决议时,该合伙人应在15天内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的书面申请,并按退伙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获取应得的财产。如超过15天不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书面申请的,则合伙人会议有权对其作出除名的决定。报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合伙人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合伙人会议应当将其除名。

(四)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如遇到自己被合伙人会议除名的,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包括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和理由提出反对意见,并:

1.按除名时合伙人会议所确认的其所占财产份额的70%进行核算;

2.均以人民币现金或其他方式进行结算;

3.应留置其可领取财产的20%,时间为两年,并不考虑该款留置期间的利息;如其行为可能对本所千万财产损失的,合伙人会议有权增加该留置的比例和时间及扣留其相应的财产。

4.对应支付的部分应根据本所当时的财务情况进行支付,如当时支付确有困难,应接受一个合理的分期支付方式。

第五章终止与清算。

第二十二条本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而解散:

(一)本所合伙人已不足三人,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的;

(二)本所的资产已不足10万元,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的;

(三)合伙协议中约定的终止事由出现的;

(四)合伙人会议决定解散的;

(五)被依法吊销执业许可证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应予解散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三条本所解散时,应当在15内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在机构成立起10日内通知未办结委托事项的委托人和债权人。

第二十四条清算机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清理本所的财产,编制财务清算报表和财产清单,处理未了结的事务,清理债权债务,处置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事宜。对剩余财产,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进行分配。当本所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对剩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算单、制定清算方案报合伙人会议及有关机关通过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所在清算期间,合伙人不得执业。本所的执业许可证及合伙人、聘用律师的执业证,应当上交原登记机关。未办结的法律事务,由本所与委托人协商解决。

第二十六条合伙所清算结束后,清算机构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本所主任签名并盖章,在15日内上报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同时将财务账簿、业务档案、印章移交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登记机关批准注销后,原管理合伙人应当及时办理税务注销手续。

第六章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七条本所合伙人因退伙、被除名、对合伙财产的分割等事项发生争议,首先应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再通过市、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调解,本所及律师应尊重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调解意见或裁决,并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应当承担的责任(由合伙人商定,具体条款列入本协议)。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自本所批准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本协议的补充或修改须经合伙人会议一致通过,并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生效。

合伙人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合同协议书(二)

本协议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列两方签订:

_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签订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立股份公司成立后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经济往来的基本原则,使双方关系有一个总的规范依据,也在于向社会公众和广大股东披露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使股份公司的运作尽快规范化。

第二条由于集团公司是股份公司的主要发起人,拥有生产、生活服务系统和设施;股份公司具有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本协议双方一致认为,双方仍有继续维护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在历史上形成了各方面的交易和服务关系的客观需要。

第三条本协议所称之交易和服务项目,指第二章中所列举的项目和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历史上形成交易和服务关系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双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处理彼此间的关系。

第五条在本协议规定内容的基础上,双方可就同类交易或服务事项签订单项协议书,在必要时,也可就某一项交易或服务事项的某一次、某一笔或某一时期的具体事项签订具体的、内容较为详细的一次性具体合同。具体合同以单项协议书和一揽子协议书为依据,单项协议书以一揽子协议书为依据。

单项协议书和具体合同的签定不应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方各自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批准后才生效。

第六条供方供应给需方的交易的或提供给需方的服务,在数量上和质量上要符合双方协议书或合同的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应按需方的要求,数量不足予以补足,质量不符应视不同情况予以修理、更换、重做、重新提供、退货,造成需方损失的,供方应予以赔偿。

第七条双方交易和服务的质量标准:如双方未明确予以规定,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无国家规定标准的,应按行业一般标准执行;无行业标准的,按当地一般标准执行。

第八条双方交易和服务的价格标准:双方可在合法和合理的原则基础上,协商确定价格。如双方未明确规定价格,应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标准执行:如无国家价格标准,应按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执行。

第九条交易和服务费用的支付,视不同情况,一般应采取月末、季末或年末结算一次的方法,一些特别的项目,也可以即时结清。

第十条双方在交易和服务方面所形成关系的期限,原则上是长期的,至少为十年。

但在下列情况下,前款期限可以减少或提前终止:

1.经双方另行协商同意;

2.因个别项目的社会公认的特殊性而必须减少或提前终止;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全部义务不能履行而予以终止;

4.由于一方的绝大部分的项目义务没有履行;

5.其他法定的减少和提前终止合同期限的事由出现。

前款所规定的单方减少或提前终止整个协议或部分条款,应由有权单方减少或提前终止的一方向对方提前三个月发出通知,否则因此造成对方的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本协议,应依据《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以解释。

第十二条本协议由双方盖章生效,一式____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其余____份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交易与服务项目

第十三条房屋租赁

1.房屋租赁指集团公司应股份公司所需,将办公及其他用途的房屋租赁给股份公司使用。

2.集团公司应及时提供符合使用用途一般条件的房屋给股份公司,并负责维修。

3.集团公司应保证提供房屋的水电供应。

4.股份公司应保证按房屋用途合理地使用房屋,对非正常的损坏应予赔偿。

第十四条水、电供应

1.水、电供应是指集团公司的水电供应单位向股份公司提供工作、生产和生活的用水用电。

2.集团公司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供应水电,以保证股份公司的正常工作和生产需要以及股份公司职工的正常生活需要。

3.股份公司的用水用电应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和集团公司的要求,合理地使用水电。

4.集团公司应对与此项供水供电有关的水电设施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另行支付。

第十五条电话通讯服务

1.电话通讯服务指集团公司通讯工程公司向股份公司提供的电话、传真、电传、电讯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等服务。

2.集团公司保证提供的电话、传真、电传、电讯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等服务及时、准确,态度热情周到。

3.股份公司保证在接受服务和使用电讯设施时,主动配合,合理使用。

第十六条交通运输服务

1.交通运输服务指集团公司以其汽车、船舶和其他运输工具和股份公司提供服务,以满足股份公司生产需要。

2.集团公司保证服务热情、周到,优先安排并按时、按量提供有关运输工具和司机人员。

3.股份公司保证将用车和运输计划提前通知集团公司,但临时用车和特殊情况可随时要求集团公司提供服务。

4.股份公司保证合理使用车辆等运输工具,造成不合理的损害应予以赔偿。

第十七条医疗后勤服务

1.医疗服务指集团公司以其拥有的医院、诊所等医疗设施和医护人员以及幼儿园、食堂向股份公司的职工和家属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2.集团公司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3.集团公司保证根据股份公司要求,提供条件对股份公司的职工进行身体检查。

第十八条科研服务

1.施工科研服务指股份公司以其拥有的施工科研设备、科研成果和科技人员,向集团公司的有关单位提供服务,以保证集团公司工作和生产的需要。

2.股份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的合理要求提供服务并保证科研设备和科研成果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3.集团公司保证对股份公司提供的科研信息和科研成果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外传和转让给第三方,但已由股份公司获得代价而转让给集团公司者除外,集团公司保证合理使用且不转让股份公司提供的科研设备,对不合理的损坏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生效

本协议经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

甲方: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合伙合同协议书(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四人合伙经营协议书

三方合伙经营协议书

合伙投资协议书范本

合伙协议合同样本3

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

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合同样本4

合伙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丙方: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 事务。

二、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 (普通合伙)。

经营场所: 。

经营范围: 。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2.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五、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 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出资评估 1.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天 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时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2.全体合伙人一致确认 方以劳务出资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元。

七、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 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八、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九、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公积金 %;

(2)提取公益金 %;

(3)剩余利润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如另有改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5.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 各自出资的比例 承担债务。

6.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改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7.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十、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十二、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十三、合伙事务的执行 1.委托执行人

(1) 方负责经营管理, 方负责财务出纳, 方负责财务会计。

(2)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方作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负责人。

2.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 三分之二以上 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 一人一票 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3.其他合伙人对执行人的监督权

(1)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销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十四、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及合伙企业事务的决定 1.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一般事项应实行合伙人 一人一票 并经全体合伙人 过半数 通过的表决办法,重大事项应经全体合伙人 一致 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享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合伙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十五、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任何条款,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十六、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十七、合伙企业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应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九条盈余分配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九条债务承担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6)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十八、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6.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十四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且可由其他合伙人全体决定除名。

十九、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合伙企业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二十、保密 协议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该保密义务永久有效。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协议终止、解除以及其他条款效力的影响。

二十一、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甲方 ,乙方 ,丙方 。

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二十二、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其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日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二十三、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四、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二十五、补充及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的内容为准。

二十六、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一式 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合伙协议合同样本5

甲方:

乙方:

丙方:

上述三方当事人于 年 月 日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共同经营玉田县XX厂,现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同意,甲方退出合伙,具体内容如下:

一、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同意,以 年 月 日为甲方退伙之日,自甲方退伙之日起,饲料厂归乙方、丙方所有,经营:甲方退伙后,饲料厂的债权债务(含退伙前)以及与经营有关的一切事项均归乙方、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丙方分期退还甲方合伙时投入的全部资金共

万元,具体退款日期如下:

第一期于 年 月 日退还甲方现金 元;

第二期于 年 月 日退还甲方现金 元;

第三期于 年 月 日退还甲方现金 元;

第四期于 年 月 日退还甲方现金 元;

第五期于 年 月 日退还甲方现金 元;

第六期于 年 月 日退还甲方现金 元。

三、如乙方、丙方不能按约定日期退还甲方投资款,甲方可视为其余退款全部到期,有权向乙方、丙方追偿,并自订立本协方之日起,按月利率 分要求乙方丙方给付利息。

四、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后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如有经济纠纷,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甲方: 乙方:

丙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合同样本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并依据 合伙协议,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全体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为普通个人合伙,是根据合伙协议自愿组成的个体工商户。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无法达成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五条: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合伙的字号、法定代表人、期限、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六条:个体工商户字号:__________________

第X条: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聘请______为本合伙的法定代表人,薪金__________________。其权限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仅限于协议的约定。

第八条:合伙期限为______年。(如果不需要,可删除)

第三章 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信息。

第九条:原合伙人共两人(以下共同简称为甲方),分别是:

1、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现住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现住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新合伙人(以下简称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现住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新合伙人(乙方)出资方式、数额、缴付期限。

第十一条: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的______%。

第十二条:乙方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实际缴足出资,逾期未缴或未缴足的,应对应缴未缴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乙方履行出资义务后,即成为本合伙的合伙人。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出具《新合伙人出资证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十五章 利润分配、债务承担方式。

第十五条:利润分配,以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条: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进行清偿,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的,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七条:甲方应向乙方如实告知原合伙的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

第十八条:乙方承认原合伙所有协议,与甲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责任,并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合伙业务,任职合伙的经理职务,薪金____________。其权限是:

1、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2、出售合伙企业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事务由甲方负责执行。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在 期内向甲方报告合伙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其经营合伙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共有,所产生的费用及亏损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在执行合伙事务过程中,可以针对各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如发生争议,依据本协议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进行表决。

第二十二条:合伙人对合伙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____________表决方式。

第X章 禁止行为。

第二十四条:在聘请 作为本合伙的法定代表人期间,应依照本协议,在全体合伙人决议授权的范围内履行工作职能,禁止下列行为:

1、禁止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

3、

第八章 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乙方在任职合伙经理职务期间,如违返本协议的约定,给各合伙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按照合伙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并承担____________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否则承担 违约责任。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正、变更或补充本协议。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议持有人情况如下:

1、

2、

3、

4、

5、

第三十条: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新合伙人:____________ 原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原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合伙协议合同样本7

退伙契约人: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住__________市,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住__________市,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住__________市,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住__________市,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住__________市,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伙公司名称)(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虽然系登记为戊方是法定代表人的民政集体企业,实际上是上述五方共同合伙经营管理,共同投资时间为_____年______月,合伙经营期间___年______月五人在_______地址新出租土地并拟新设立公司,五人对原公司资产及新公司(尚未注册)资产均享有权利。2004年原合伙出资及股权比例为:__________甲方______元 20______%、乙方______元 20______%、丙方______元 20%、丁方______元 10______%、戊方:_________________元 30%,由于戊方退出合伙企业,经五方协商对原来的企业及欲新设立的公司资产进行评估作价,甲乙丙丁平均份额收购戊方股权,为避免纠纷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达成如下退伙协议,共同遵照执行:__________

第一条 五方合伙经营的原___________公司(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兹经五方协商,同意戊方______退出合伙,原执照法定代表人不做变更。

第二条 戊方退出合伙的时间为本协议生效之日。

之前由戊方经营管理____________(公司名)产生的债权债务、新老公司资产统一评估做表,作为本协议附件,所有资产作为大家合伙期间的总资产全部计入应分配总额,总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 ______万元。

第三条 本协议生效后老企业经营权及新企业注册后,由甲乙丙丁四方继续经营,____________所有财产及债权归甲乙丙丁四方所有,甲乙丙丁方共同支付戊方退伙补偿费用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

第四条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给戊方______元、乙方应给戊方______元、丙方应给戊方______元、丁方应给戊方______元,上述资金可以在新老公司的业务回款中,分批支付给戊方,第一年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之前不应少于付款 70%即 ______万元,第二年的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之前付清 ______万元。

第五条 本协议生效后,无论今后甲乙丙丁四方经营的企业效益好或坏,均应按照第四条的约定向戊方支付认购款,不得以货抵债或以债抵债,公司没有回款支付的,应以个人家庭收入向戊方付款。

第六条 本协议生效后,虽然甲乙丙丁各方在今后的公司运营中股权比例不一致,但是,在董事会股东会表决时,大家按照出席人数平均行使表决权,分红时按照出资比例分红。

第七条 甲乙丙丁四方在未付清戊方应支付的退伙补偿费用即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之前,新公司的注册股东中,戊方任然享有原2004年时的股权比例及份额,待甲乙丙丁四方付清退伙款时,戊方将新公司的工商登记中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第八条 如果两年后甲乙丙丁四方没有给戊方付清退伙补偿费,在戊方已经收到款项中,则按照总金额每年支付36%为给戊方民间借贷利息,如已支付款项超过72%的,戊方返还超过部分,届时戊方仍然享有过度前后全部资产30%的股权。

第九条 按照市场经济中同业禁止的惯例,新公司的任何股东均不应在我公司生产经营的范围内制造同类产品,进行同业竞争或经营,因此甲方应关停或转让自己运营的小厂。

第十条 甲乙丙丁四方未按约定支付给戊方退伙补偿款前,禁止较大规模的投资基础设施或占用业务回款,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一条 退伙之前或之后的经营管理____________产生的债务自本协议签订后,戊方不在承担和享有,出现本协议第八条的情况除外;

第十二条 两年内甲乙丙丁四方没能付清戊方退伙补偿款的,戊方有权选择继续持有新老公司股权还是不再持有股权,届时如选择不想持有股权时,可以通过人民法院依法向四方主张偿还合伙欠款,全部回款收到后再履行转让股权的法定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 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五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德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决。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丁、戊 五方各持一份,一份交相关机构备案或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约各方签字(加手指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合伙协议合同样本8

个人合作协议

甲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合作期限,自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 年__ 月__ 日止,共__ 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 40000.00 元,大写 肆万元整 ,占总投资额的50%;乙方出资人民币40000.00元,大写 肆万元整 ,占总投资额的50%;

(二)乙方以 现金 方式出资,于 2012 年 8 月 10 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80000.00 元,大写 捌万元整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每月按投资比例分配;由于甲方身兼厨师工作,乙方每月要多给甲方1000.00元人民币。

(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投资比例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第1页,共4页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出纳;财务会计。

第八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第2页,共4页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第十一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二)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三)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3页,共4页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宝鸡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协议合同样本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_________合伙协议,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经新合伙人和原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一、新合伙人履行出资义务,即成为________________的合伙人。

二、新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新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

出资额: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三、新合伙人承认原合伙企业所有协议,与原合伙人享受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四、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本协议经新合伙人和原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新合伙人(签章):________原合伙人(签章):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减息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减免利息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承认,截止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对乙方享有下述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债权,并承担偿还责任。

二、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上备足还款资金并自行转帐,分_____次还清甲方贷款本金余额_______元。(其中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还本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还本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还本_________元及剩余利息。)

三、乙方全部履行上述第二条规定的义务后,甲方同意减免上述乙方所欠利息,并向乙方发送《减免利息通知单》(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合伙协议合同样本10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条:________(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简称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订立合伙契约,共同合伙经营事业;因甲方意欲另图其他事业,现提出退伙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其有关规定,议定退伙协议如下:

第二条:甲乙双方合伙经营的商铺/商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权证号码: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协议同意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甲方退伙之日。自甲方退伙后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关于_______商铺/商行应归乙方共同所有,继续经营。甲方退伙之日后该商铺/商行所生的债权、债务及应缴税款,以及与经营有关一切事项均归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截止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退伙之日),甲乙双方合伙期间的合伙财产、债权债务、税款以及一切业务的决算业经甲乙双方会算完毕(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会算报告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双方承诺互无隐瞒并以此会算报告作为甲乙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发生的依据。

第五条:截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甲方退伙之日),应当由甲方承担的甲乙双方合伙期间的债务、税款以及经会算报告确认的应当由甲方承担的事务,甲方务必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之前结算、办理完毕。

第六条:合伙事业现有的债权债务已经分割完毕,甲乙双方按会算报告进行财务结算,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办理完毕。

第七条:甲方退伙后,合伙事业某些事项需要甲方予以协助完成的,甲方有义务予以配合,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变更有关协议主体、履行未完结的合同等。

第八条:甲乙双方承诺对双方合伙、退伙事宜俱无隐瞒。任何一方隐瞒事实,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九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成立,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合同样本11

合伙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合伙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一、出资额、方式:

甲乙双方共同自愿合伙经营(店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前期预需甲方投资_____万元整,乙方投资_____万元整,综上,甲方占投资总额的___%,乙方占投资总额的____%,,比例为__:__。如前期投资不足,需扩大投资仍按原比例进行投资(具体数目以账面为准)。店内所有财产为双方共有,比例为:___:____.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

二、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店内盈余每月年结算一次,并按各自投资比例、付出劳务比例分配利润(总收益扣除固定

店面开支,按投资比例分配),分配比例为:__:__,店内债务同样按照各自投资比例

,逾期不交或未交齐

三、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______< /p>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

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

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

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四、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五、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六、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 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壹式贰份,合伙人各执壹份,从签订之日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

合伙协议合同样本12

个人合伙合同合伙人(甲方):身份证号码:合伙人(乙方):_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合伙目的:为了充分发挥甲方的资金优势和乙方的技术与业务渠道优势,以及东莞的市场优势,双方通过协商,一致共同出资,组建鞋料加工企业。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鞋料加工经营(前期从事来料加工,企业发展壮大后再考虑自产自销等经营渠道拓展)。

第三条、合伙经营地点:

第四条、合伙期限:_年,期满后双方若有意继续合伙,则另行签订协议。

第五条、出资方式与金额: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二)双方伙人的出资,于20年_月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伙期间双方伙人的出资为双方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

第六条财务管理

(一)双方出资专门设立独立账户进行管理。

(二)甲方委派一人负责协助乙方管理经营,所有进出账(包括采购原材料、销售货物、员工工资发放等)必经由财务审核,乙方批准,方可入账。

(三)每月财务应汇总报表报甲、乙方审核,以便甲乙双方及时掌握经营情况,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第七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乙方负责合伙企业的技术与业务渠道,给予5%的盈余分配比例;

(二)其余95%的盈余按照出资额所占比例分配,其中甲方出资75%,折合合盈余分配比例为

7.125%。乙方出资25%,折合合盈余分配比例为

2.375%;

(三)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如企业出现亏损,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八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入伙:如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投资或增加合伙人的,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新增加投资(含新入伙增加的投资)等比稀释本合同

第七条的

(一)、

(二)款所形成的盈余分配比例。未增加投资情况下增加的入伙人,由甲乙方按比例转让原出资;退伙:除不可抗拒原因及法律规定的原因外,因合伙人自身原因需要退伙的,应提前60天告知另一方。退伙方的出资另一方有优先受让权(乙方退伙时,其技术与业务盈余分配权自然灭失);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但转让方须提前30天告知其他合伙人,且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第九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合伙企业负责人为甲方(何水根),具体负责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资产管理;乙方负责生产、技术、业务承接及业务渠道开拓;重大决策经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诸实施。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与其有关的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写明如果一方违反合同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损失数额)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终止合伙合同:合伙期届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等事由终止。合伙终止后以及时做好以下工作: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等。

第十三条纠纷的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协商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_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当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其他生效方式)

第十五条其他事项:所购置生产经营用车挂在名下;厂房租赁由乙方负责并签订合同;设备选型及采购以乙方为主,甲方配合并办理款手续。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伙人签名:甲方:乙方:时间:签订地点:

合伙协议合同样本13

合伙合同合伙人1: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合伙人2: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合伙人3: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经合伙人双方共同协商,3合伙人共同出资经营,主要事项如下:

第一条合伙宗旨:合作共赢,互惠互利,共同进退,共负盈亏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餐饮业、农庄。

第三条合伙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整(¥元)。合伙期间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到时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要配:以为依据,利润按60%、20%、20%分配,(即按股份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各合伙人必须拿出更多补够,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让、出资的转让

1、入伙:需承认本合同;需经合伙人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退伙需提前月告知合伙人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委托为合伙负责人。每月支元管理费给负责人。其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支合伙债务;。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自行退出。

6、经营当中出现的各种情况,3合伙人共同承担责任(如意外、自然灾害等)。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管理员)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它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存一份。合伙人签字:合伙人1:合伙人2:合伙人2:年月日4

合伙协议合同样本14

20合伙购房协议-购房合同20合伙购房协议甲方:,男,1975年9月6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50615,住四川省大竹县竹阳镇青年路竹城XX。乙方:,男,1975年8月8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50,我为大家准备了供大家参考。20合伙购房协议甲方:,男,1975年9月6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50615,住四川省大竹县竹阳镇青年路竹城XX。乙方:,男,1975年8月8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5081,住四川省大竹县北大街华XX生活。鉴于甲乙双方系亲属关系,20年8月24日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以乙方的名义购买了一套位于成都市成华区“新里.公馆”14幢一单元908号商品房,现该房屋登记在乙方名下,房产证号:。为了能够确定该房屋权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享有合伙房屋50%的产权,乙方享有合伙房屋50%的产权。二、该房屋建筑面积86.5平方米,价格为每平方米8019元,总价为693635元,大写陆拾玖万叁仟陆佰叁拾伍元整,首付413635元(甲方已出资2017.5元,乙方已出资2017.5元),以后房屋按揭全部由甲乙双方负责交清(甲方每月交1100元,乙方每月交1100元)。三、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如有一方依法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以代为行使,但房产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双方书面同意。四、如要出售该房屋,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一方在30日内,既不书面同意出售该房屋,又不愿意购买该房屋,视为同意出售该房屋,出售后的价款由甲乙双方各享有50%。五、物业装饰装修由乙方负责办理,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六、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证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并以现金支付。七、由乙方负责所购房产的管护、维护、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业管理事务,但出租价格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应在正式签署前取得甲方或甲方委托律师的书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按揭贷款本息,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双方各分享50%,每一个月结算一次。八、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另外向守约方支付赔偿金二十万。九、本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在场人:合同简洁格式范本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本着友好,公平,公证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内容自己写,可灵活多变。这只是我常写的格式。内容力求全面,详尽、周道二、三、四、五、六、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分,送存档一份;七、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正式条款同等有效;补充条款:甲方:乙方:日期;

合伙协议合同样本15

合伙退伙协议书退伙契约人:甲方:_,_(性别),住_市,身份证号_乙方:_,_(性别),住_市,身份证号_丙方:_,_(性别),住_市,身份证号_丁方:_,_(性别),住_市,身份证号_戊方:_,_(性别),住_市,身份证号_鉴于:_(合伙公司名称)(住所地_)虽然系登记为戊方是法定代表人的民政集体企业,实际上是上述五方共同合伙经营管理,共同投资时间为_年_月,合伙经营期间_年_月五人在_地址新出租土地并拟新设立公司,五人对原公司资产及新公司(尚未注册)资产均享有权利。____年原合伙出资及股权比例为:甲方_元20%、乙方_元20%、丙方_元20%、丁方_元10%、戊方:_元30%,由于戊方退出合伙企业,经五方协商对原来的企业及欲新设立的公司资产进行评估作价,甲乙丙丁平均份额收购戊方股权,为避免纠纷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达成如下退伙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五方合伙经营的原_公司(营业执照号_)兹经五方协商,同意戊方_退出合伙,原执照法定代表人不做变更。

第二条戊方退出合伙的时间为本协议生效之日。之前由戊方经营管理_(公司名)产生的债权债务、新老公司资产统一评估做表,作为本协议附件,所有资产作为大家合伙期间的总资产全部计入应分配总额,总资产总额为:万元。

第三条本协议生效后老企业经营权及新企业注册后,由甲乙丙丁四方继续经营,_所有财产及债权归甲乙丙丁四方所有,甲乙丙丁方共同支戊方退伙补偿费用人民币_万元整。

第四条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给戊方_元、乙方应给戊方_元、丙方应给戊方_元、丁方应给戊方_元,上述资金可以在新老公司的业务回款中,分批支给戊方,第一年年月日之前不应少于款70%即万元,第二年的年月日之前清万元。

第五条本协议生效后,无论今后甲乙丙丁四方经营的企业效益好或坏,均应按照

第四条的约定向戊方支认购款,不得以货抵债或以债抵债,公司没有回款支的,应以个人家庭收入向戊方款。

第六条本协议生效后,虽然甲乙丙丁各方在今后的公司运营中股权比例不一致,但是,在董事会股东会表决时,大家按照出席人数平均行使表决权,分红时按照出资比例分红。

第七条甲乙丙丁四方在未清戊方应支的退伙补偿费用即人民币_万元整之前,新公司的注册股东中,戊方任然享有原____年时的股权比例及份额,待甲乙丙丁四方清退伙款时,戊方将新公司的工商登记中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第八条如果两年后甲乙丙丁四方没有给戊方清退伙补偿费,在戊方已经收到款项中,则按照总金额每年支36%为给戊方民间借贷利息,如已支款项超过72%的,戊方返还超过部分,届时戊方仍然享有过度前后全部资产30%的股权。

第九条按照市场经济中同业禁止的惯例,新公司的任何股东均不应在我公司生产经营的范围内制造同类产品,进行同业竞争或经营,因此甲方应关停或转让自己运营的小厂。

第十条甲乙丙丁四方未按约定支给戊方退伙补偿款前,禁止较大规模的投资基础设施或占用业务回款,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一条退伙之前或之后的经营管理_产生的债务自本协议签订后,戊方不在承担和享有,出现本协议

第八条的情况除外;

第十二条两年内甲乙丙丁四方没能清戊方退伙补偿款的,戊方有权选择继续持有新老公司股权还是不再持有股权,届时如选择不想持有股权时,可以通过人民法院依法向四方主张偿还合伙欠款,全部回款收到后再履行转让股权的法定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五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德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决。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丁、戊五方各持一份,一份交相关机构备案或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立约各方签字(加手指印):_签字时间:_年_月_日4

合伙协议合同样本(精选1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