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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期间购买的房产接触婚姻关系后怎么分割?

赵** 黑龙江-大庆 同居咨询 2020.02.18 10:04:17 489人阅读

我和女朋友一起同居了三年,期间并没有办理结婚手续,最近我们的感情破裂,准备要离开了,可是同居期间我购买了一套房子,请问事实婚姻期间购买的房产接触婚姻关系后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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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2月1日以后,不存在事实婚姻的说法。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买房属于婚前买房。
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2、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这个人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

2020-02-18 10:14: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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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该房产是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还是由其中一方单独出资购买房产登记写的是谁的名字如果您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房产登记写谁的名字都是属于共同财产,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您可以与对方协商如何处理该房产,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会判决该房产由双方平分。如果该房产由同居期间一方单独出资,房产证为双方名字,那么也是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但是在分割的时候,就要看房产证上有没有标明分配份额。如果没有那就是平分,如果您有当初提供的首付款证明,或者每个月的还款记录,对你都相当有利,您可以要求多分。

2020-02-18 10:06: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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