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的,房屋拆迁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该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按照纯货币补偿的,应该给予附近城镇的商品房均价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2020-01-16 16:52:06 回复
高速公路的征迁范围一般为边沟外侧各1米,但由于绿色通道、三改、环保等因素,部分路段征迁宽度也会相应有所变化。各条高速公路建设时,各地政府均会按土地法的规定及当地具体情况,出台具体的高速公路拆迁补偿标准。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所以综上所述可知,按新的拆迁管理条例,只要你是房屋的所有人,即使户口不在当地,也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一般情况下是跟你的户口没有太大的关系。只是现在有些地方,为了新老交接,还是考虑原有的拆迁政策的延续性,有的地方仍然有保持一些户口政策,不过大部分地区还是以评估价来决定赔偿金额,也就是现在讲的赔偿是数砖头,而不是人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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