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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无财产无子女的自愿离婚协议书甲方:,男,1976年10月4日生,汉族,住县村。乙方:CCC,女,1978年6月2日生,汉族,住县乡村。甲乙双方经人介绍认识于DDD年B月日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发现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现就离婚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协议离婚。
二、婚后无共同财产
三、婚后无共同债权。
五、婚后无共同债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存档,自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
2020-01-08 19:01:2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