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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田合清,你户籍市相关部门受案登记表

ask****915 江苏-扬州 刑事诉讼咨询 2020.01.08 10:44:25 1385人阅读

嫌疑人:田合清,你户籍市相关部门受案登记表文号为公(刑)受案字[2020]01365号案件,拟于2020年1月9日下发批准抓 捕,并同步全国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请在24小时内联系报案行负责人并协商还款事宜。案件负责人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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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145748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扬州 咨询解答:27951条

这事虚假的,不要相信,需要进一步部门和我电话联系

2020-01-09 23:51: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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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不隶属的。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对应的是受案回执,只是证明接受了报案,不算立案证明,还要经过审查,才能决定可否立案。法律依据:《公安机关解决刑事案件流程限定》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职责,且隶属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准许,予以立案;认为无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职责,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职责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准许,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2020-09-30 23:09:49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4704条

你有什么诉求

2020-01-08 16:33: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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