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行为人,因犯强制猥罪,17岁,现在被关,目前做了司法鉴定,结果是精神分裂证,不具备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具备受审能力,这个应该怎么办
如果是在精神病发作期间杀人、伤害他人的,不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0-01-03 13:53:04 回复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是指刑法中规定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主体。其犯罪的刑事责任,既不同于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人,又不同于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我国刑法规定: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3、已满75周岁者。该年龄段的人故意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4、生理缺陷者(聋哑人、盲人)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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