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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是车辆,我方是非机动车,现按主次责认定,听说非机动车尽管是次责,也无需承担经济损失,对吗?

杨** 福建-南平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15.04.16 08:11:42 23人阅读

我家亲戚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现交警已出具了责任认定书,现双方无法就赔偿调解书达成一致意见,我们准备向法院起诉,不知是怎么一个程序,是否要经交警队的同意,或取得交警队调解无效的证明? 我应该在那个区域的法院起诉? 在事故中,对方是车辆,我方是非机动车,现按主次责认定,听说非机动车尽管是次责,也无需承担经济损失,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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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去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即可。不需要交警同意。
1,就你你所主张的内容,准备相关证据。你的请求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财产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
2,书写起诉书,交纳诉讼费。书写起诉书时要请专业人士,如律师代书,要计算准确。诉讼费是根据你请求数额的比例计算的。
3,需要请律师的,就抓紧委托,以便提前进入,作好诉讼准备。 关于你提到的赔偿问题,在保险的限额之内,是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但超过限额部分,还是要根据责任分担的。 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2015-04-16 08:12: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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