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杭州法律咨询 > 杭州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我是总公司员工,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用我的

我是总公司员工,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用我的

131****8608 浙江-杭州 行政诉讼咨询 2019.12.05 00:04:01 374人阅读

我是总公司员工,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用我的名义占股10%,实际控制人不是我,我也没有在占股的公司上班,只是代持股份,现在我代持股份的公司有诉讼官司,因为我是原始股东,我没有认缴注册资本金,现在被起诉了,如果我把股份转让出去,并跟接受股份的人和我的总公司签订协议,是否可以免除我的连带责任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杭州律师 行政类律师 杭州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5791条

既然已经被起诉了,就要应诉,免责不免责是官司结束后的事情

2019-12-05 09:50:31 回复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1678条

建议您积极应诉  找律师代理

2019-12-05 15:39:24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设立和运营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证明自己具有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义务的身份凭证进行资格审查认定。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有足够身份的人为乙方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义务进行担保。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乙方在工商部门代为设立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的必要文件,并授权乙方代为办理设立手续。
4、在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设立后,甲方应将有关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的工商手续提供给乙方,并授权乙方进行运营。
5、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必要的管理培训,费用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权对乙方设立和运营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的一切工作进行监督和领导。
7、乙方在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设立和管理工作中遇到困难请求甲方帮助时,甲方应在第一时间给予乙方帮助,并应协助乙方做好分公司(办事处)相关工作。
8、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不力或乙方行为有损甲方利益或乙方未按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甲方有权收回提供给乙方的手续,并撤销对乙方的授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代为设立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并负责支付设立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代为设立的工商费、手续费、办公费、公关费、差旅费等。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设立后的一切运营工作,并负责支付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运营所需的一切费用。
3、乙方应按本协议书附件格式,提供甲方认可的具有一定身份和地位的第三人出具的担保书。
4、乙方运营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的一切工作,只限于在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所在地,从事甲方要求的_________的销售、市场管理、信息搜集等工作。
5、乙方不得利用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从事任何与甲方利益和要求不一致的行为。否则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独自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乙方在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运营中,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发货方式、运输费用等相关运管规定开展工作。
7、乙方给甲方的付款方式:_________。
三、其它。
1、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签订及乙方提交本协议书规定担保书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生效。
2、本协议书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未能的,依法解决。本协议书纠纷的管辖是甲方所在地人民。
3、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算。
4、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担保人执一份。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对于仲裁委员会的设立前提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一条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必要的财产;
(三)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四)有聘任的仲裁员。
仲裁委员会的章程应当依照本法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二条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四人和委员七至十一人组成。
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总公司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可以用总公司资质开展业务吗,可以用分公司名义给客户开发票,单独上税。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