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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要结婚了,就想要知道,婚后购房是算夫妻的共同财产吗,按照最新的婚姻法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罗** 甘肃-金昌 结婚咨询 2015.01.14 22:50:12 28人阅读

我的一个朋友,就要结婚了,就想要知道,婚后购房是算夫妻的共同财产吗?按照最新的婚姻法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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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须在赠与时公证,现在房产为共有财产,想成为女方个人财产,可进行婚姻财产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

2015-01-15 02:0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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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  
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2、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3、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2015-01-15 00:59: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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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为对双方的赠与,但明确给一方的除外。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15-01-14 23:59: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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