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在学校喜欢了一个女孩子,但是这个女孩子也有一个追求者,我弟弟气不过,就找人打了他,还把人打成重伤,对方说啥也要追究我们刑事责任,我想问一下未满16岁故意伤害重伤可以取保么
可以去办候审年满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致人重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已经取保候审,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一般情况下不会逮捕了。即便是不逮捕,也要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未成年人犯罪可以从轻处罚。如果积极赔偿,取胜被害人的谅解书判缓刑还是有希望的。
2019-10-12 12:37:12 回复
司法实践里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才会取保候审,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十年以上,未成年从轻减轻也是三到十年,还是暴力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一般不能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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