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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朋友的奶奶已经去世了,去世前立了一份遗嘱,而且遗嘱是经过公证的,朋友家人不满意遗嘱的安排,请问一下遗产是按遗嘱分配么?遗产一定按遗属分配吗?
是的,有遗嘱的遵照遗嘱,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律上规定遗产的分配遵循过世人遗嘱分配方案优先的原则。
遗嘱合法有效的话,就要按遗嘱继承,遗嘱中的受益人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不过如果活着的人全体都同意,协商另外的财产方案也是可以的。
你好,从抚恤金的性质进行分析。因抚恤金是死者生前单位发放给死者近亲属的生活补助费和精神抚慰金,应属于近亲属共同财产,是基于特定身份而产生的一种财产权。因抚恤金由生活补助费和精神抚慰金两部分组成,故在分割抚恤金时,应考虑当事人有无生活来源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而不应均等分割,应将当事人有无稳定的生活来源、当事人与死者关系等因素纳入考量范围,如一方当事人经济困难,主要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则可以适当多分;如一方当事人对死者不尽或少尽赡养、扶养义务,可以少分甚至不分。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遗嘱公证如果不是立夫妻共同遗嘱就不需要配偶在场的。遗嘱公证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1)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2)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3)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4)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其他注意事项:1)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2)遗嘱处分的财产,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其中如果有配偶的遗产尚未分割的,应当先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3)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办理遗嘱公证时,申请人应该准备好需要的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遗嘱与遗赠的一般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专业解答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只有个人份额可以通过遗嘱进行分配。比如夫妻共有一套房产,那么遗嘱只能影响到其中属于个人的那一半产权。在分配时,还需要考虑配偶和其他法定继承人的权益。遗嘱的制定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求,这样才能保证其合法有效。
专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专业解答可以。有遗嘱的按遗嘱进行分配,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分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专业解答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资格。
专业解答即使有遗嘱,以下情况仍按法定继承处理:遗嘱继承人或受赠人放弃继承/遗赠;受赠人在60天内未明确接受遗赠;遗嘱继承人/受赠人生前去世;遗嘱无效部分涉及遗产;遗嘱未包含的财产;需保护胎儿(如已故则按法定)继承权。遗产分割时遵循相应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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