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因为在单位加班到凌晨,加完班的她开车在回家的路上被一辆送货的大卡车给撞了,当时姐姐已经昏迷不醒,送往医院经过抢救才包住了命,我想知道这个撞我姐姐的人应该给哪些赔偿呢?
1、交通事故伤残补助金具体赔偿多少钱,要进行伤残鉴定,确定交通事故伤残级别,然后再根据当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给予相关的赔偿。
2、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3、交通事故死亡的:除以上一般交通事故赔偿范围以外还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7条已有规定,但在实践中应严格掌握以下标准和计算方法: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这里所说的“有固定收入”,包括非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非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就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对住院治疗的伤、残者,应按照实际住院天数赔偿伙食补助费。其计算标准,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其间,需要人员护理的,应有医院证明,对护理费应予赔偿。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征税费计算。自定残之时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则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被害人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如制作拐杖、安接假肢、购买代步车等,应凭医院证明,按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少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 9.被抚养人生活费。 10.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对当事人亲属所必需的交通费用,一般也应包括在内,但最多不超过3人。 11.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对当事人亲属为参加处理交通事故所必需的住宿费,一殷也应包括在内,但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的部分,不计入赔偿范围。 12.其他财产损失。因交通肇事而造成的物质直接损失,应予赔偿,财产损坏,不能修复的,应折价赔偿。
2014-12-16 20:23:03 回复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或者死亡的后果)
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均日消费×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5、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 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交通事故残疾的:除以上一般赔偿费用以外还有交通事故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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