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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客户的信息都是虚假的,请问这种黄金交易诈骗犯罪数额怎么认定的呢?

杨** 江苏-南京 刑事诉讼咨询 2014.12.13 10:30:22 218人阅读

我的一个朋友在一个黄金期货交易中心工作,后来他才发现这个公司连营业执照都没有,给客户的信息都是虚假的,请问这种黄金交易诈骗犯罪数额怎么认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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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二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三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惟一情节。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2014-12-13 10:35: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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