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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一回家就被警察抓了,经统计共诈骗了20万元,那诈骗罪定罪数额是怎么规定的呢?

蒋** 黑龙江-鹤岗 刑事诉讼咨询 2014.12.01 15:44:14 1563人阅读

我朋友从小就不学无术,喜欢说谎,高中毕业后就到处骗人,由于周围的人都比较了解他都没有上当,最近他跟一伙人跑到外省去,并冒充某市领导,专门诈骗那些离异妇女的钱,前几天一回家就被警察抓了,经统计共诈骗了20万元,那诈骗罪定罪数额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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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2014-12-01 15:49: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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