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欠了一笔钱,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用掉的,当得知这笔钱时已经欠下了,本着夫妻之间的原则,由我出面借钱我帮她还了一笔钱,但和她签了一份婚内协议书,协议书写明了她欠的剩余的钱由她本人自己承担,而我承担偿还帮她借的这笔钱,请问如果她的债权人催她还款,而她又还不起了,我有义务偿还吗?夫妻之间借钱是什么关系
财产制是建立在夫妻别体主义的理论基础之上,充分肯定了夫妻是各自不同的独立之人,承认了已婚妇女具有独立的人格和财产权利。
在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是共同财产制 。共同财产制,指夫妻的全部财产或部分财产依法合并为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按共同共有原则行使有关权利,承担相关义务,婚姻关系终止时加以分割的夫妻财产制度。
若此,依北方狼兄的意见当然没错,但婚姻法是民法的一个部分法,遵循的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允许当事人自行约定。 若夫妻二人婚前已约定为分别财产制,则在此案例中自然是要求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一并判决偿还的。
一般我们认为恋人间不应该存在借贷关系,但是有时候情况迫不得已,也是可以理解的!我个人认为你这次做事有点鲁莽了,你不应该直接和他说你有多少存款,既然你说了,那他跟你借的钱绝对不会超过你的存款,这样你就不好意思不借了!建议你如果还爱着他(当然他也是爱着你的),还希望维持这段感情的话,那你就勉为其难得先借他吧!但是 ,下次他再问你有多少存款的时候,你不要跟他具体说有多少,找个借口搪塞过去,然后看他跟你借款的金额是多少,视情况而定是否借他!那就看你的心情了,不想借也可以说钱不够,或者说被家了人取走了!这样,虽说不一定能让他心里不怀疑,但这段感情至少能维持到你看清他内心的那一天!
2019-08-31 00:45:2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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