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学毕业才两年,之前是打算做生意的,但是钱不够,所以随便找了给供应商,结果我才发现对方是不良商家,刚开始他们没对我怎么样,后来就开始强迫我和他们交易,再到回来知道我钱不够,要强行让我跟他们借高利贷,还好我及时的报警了,对方也被抓了,所以我想问一下强迫交易罪高利贷处罚是怎么样的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或者强迫他人接受交易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迫交易行为属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并不鲜见,因此,本法为了不至于打击面过大,而规定了强行商品交易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应当包括以下几点: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
2、多次强迫交易的;
3、社会影响恶劣的;
4、给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较为严重后果的;
5、强迫交易严重扰乱市场的;
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强迫交易的。
高利贷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刑法》第226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放高利贷,不会被判刑。
高利贷,并不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发生纠纷,只不过没有法律保障而已。高利贷利息不得超过年利率36%。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但注意,超出部分只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而已,如果借贷人愿意还高额利息,并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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