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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的朋友就是在我大学毕业之后,就是提出和我一起去创立一个公司,然后就是我们注册了一家公司,然后就是公司盈亏了,请问一下大家股份有限公司亏损股东贴钱吗
股东承担清算的责任,如果有出资不到位的情况,是会对股东追偿的。股东个人对未出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所以当股东完成了出资义务,出资全部到位,则公司亏损资不抵债,股东并无连带责任,不必要继续掏钱。当然,公司股东可以在一起协商如何追加投资挽救公司,但是否出资要看股东各自意愿。当企业资不抵债破产清算时,股东可以追究导致公司破产的责任人员,公司法人对此负有相关责任。
对于涉及矿山及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目前审判意见尚未达成共识。因为此类股权转让中,一般名为股权转让,实为矿业权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应以违反了关于矿产资源和土地管理的强制性法律规定等为由主张无效。但审判实践中也有部分认为这类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原因一是公司法并未禁止该类行为,也完全符合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二是若认定合同无效,涉及到法律的适用以及认定无效后给交易秩序造成很大的不确定性。对于此类合效力的认定,应根据具体案情考虑。若是企业具有充足的资产,矿业权或土地使用权只是其一部分财产,股权转让合同确实是对于其自身股权的处分,那股权转让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但是若企业仅有矿业权或土地使用权,无其他大额财产的情况下仍高价转让其股权的,或者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明确约定股权转让仅针对矿山权项目或者土地使用权,不涉及其他资产的;则应认定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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