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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想把自己部分股权转让,如何解释股东个人转让股份给投资人

王** 湖北-武汉 经营管理咨询 2019.08.09 19:32:00 432人阅读

我们公司有个股东想要把自己部分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那股东转让股权需要征得所有股东都同意吗?如果有股东想要,在同等条件下,怎么分?如何解释股东个人转让股份给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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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19-08-09 19:4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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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向公司外地三人转让股权要其他股东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受让股权。不同意转让又不受让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权利。
主要依据国税总局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一、一般方法:
1、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2、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3、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4、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5、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2019-08-09 19:3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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