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下班回家的时候,发现门外有动静,心想肯定得进小偷了,不敢轻举妄动,马上报警,在猫眼的地方看到一个男子鬼鬼祟祟的,过了一会就离开了,事后警察抓到小偷后确定是犯罪未遂,请问犯罪未遂的条款是怎么样的?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构成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刑法规定,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都是犯罪的两种停止形态,一旦发生了犯罪未遂或犯罪预备的情况就意味着犯罪行为的终止,不能再继续达到既遂或中止状态。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行为。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创造条件的。
现在公安机关是否已经立案侦查?是否已采取强制措施?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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