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吉林法律咨询 > 延边法律咨询 > 延边著作权法律咨询 > 编著爱情小说出刊了,作品名称能否受著作权法保护呢?

编著爱情小说出刊了,作品名称能否受著作权法保护呢?

邓** 吉林-延边 著作权咨询 2019.08.05 18:27:56 408人阅读

我朋友到现在还没有毕业,在利用学习空档之计,已经编著新的爱情小说,深受广大中学生的喜爱,现在甚至已经和合作社发表了,标记他的著作权了,关于作品名称能否受著作权法保护呢?

其他人都在看:
延边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延边知识产权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作品是著作权赖以产生的前提和基础,是著作权法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根据该定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应具备如下几个条件:
      第
一、 作品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智力成果
      第
二、作品应以确定的内容表达一定的思想、情感或者反应一定的客观事物或现象
      第
三、作品应具有客观的能为人们所认识的表现形式
      第
四、作品具有可复制性
      第
五、作品应具有独创性
     一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尤其是文学作品,除具有独创性外,还要能独立表达一定的思想、情感、原理、原则、规则、方法、规律、事物、事实或现象,使广大受众能从中了解一定的讯息,而不应当只是文字的简单叠加。
      因此,作品名称在不具备一部完整的文学作品应当具备的要素、且不论从形式还是内容上均不构成作品的实质或核心部分的情况下,不能单独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2019-08-05 18:34:56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知识产权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