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爷爷突然患了重病,随着年龄的增长病情也越来越危急,为了他死后能够按他自己的意愿分配他的财产于是他想要立遗嘱,但不清楚财产遗嘱如何公证。
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公证处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达是否真实;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遗嘱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是否完备,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签名、制作日期是否齐全;办证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2019-07-17 12:42:18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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