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姐姐是一个公司的法人,姐姐前段时间因为竞争一个政府的招标项目,现在我姐姐遭到了其他的公司的嫉恨,在外面找人损害了我姐姐的名誉权,在维护名誉权是该注意什么损害行为
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的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关于侵害名誉权的具体行为,根据《民法解释》第140条的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的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2019-07-08 00:34: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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