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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从1月23受的伤。到4月29号做的鉴定。请问这个时间段做的有用吗?

ask****935 江西-宜春 其他咨询 2019.05.28 14:40:49 348人阅读

你好,我是从1月23受的伤。到4月29号做的鉴定。请问这个时间段做的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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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西-宜春 咨询解答:2471条

没伤到神经自受伤之日起三个月就可以做伤残等级鉴定了

2019-05-28 14:44:38 回复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综上,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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