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同事,他的弟弟前不久在县里因名誉权被查人给侵犯了,她很生气,她报了警,想起诉对方维护自己的权益,他想要请问一下关于名誉权侵权认定年限的问题。
名誉权侵权的认定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扩散、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让其蒙受耻辱,可以称之为“以事生非”。比如,说某人“是个小偷”,或“是个傻子” 等。所谓诽谤,是指捏造和散布某些虚假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的方式有口头和文字等两种方式。其内容包括捏造和散布一切有损于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如诬蔑他人犯罪、品行不端、素质能力不高、企业形象不佳等。其特征可以称之为无中生有,“无事生非”。只有在行为人所实施的侮辱(体现为以不当的言词评价、贬低和毁损相对人的人格,不涉及“事实”的真实性问题)、诽谤(体现为披露、散布虚假事实)、披露其隐私权(体现为披露、散布法律所保护的他人私生活信息)等行为影响到社会公众对受害人的评价时,才能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作为认定毁损名誉的依据,侵权人仅仅只针对被侵权人,而未传播给第三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公开,行为只有公开进行,向第三人散布,才能表明侵权人的行为已经产生了社会影响,被侵权人的名誉受到损害。
专业解答侵犯名誉权在法律层面上的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种:用侮辱、诽谤等恶劣手段来降低他人的社会评价,其中包括带有侮辱性的人身攻击;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公开他人的隐私,导致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在公共场所散布不实信息,诋毁他人的名誉。这些行为都会对受害者的名誉造成不良影响。
专业解答名誉权侵权纠纷的管辖法院应该选择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其中侵权行为地既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也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因为侵犯他人名誉权被有关部门进行过治安处罚的,对民事赔偿的部分存在争议的,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
律师解析 认定侵犯名誉权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侵害名誉权通常以造成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为前提,单纯受害人主观上的名誉感即自认为社会评价降低不构成侵害名誉权。 2.如果侵犯从事经营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的名誉,则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人名誉受损的,也按侵害名誉权处理。 4.散布的内容真实,但是属他人隐私的话,有可能构成侵害他人隐私权。 5.宣扬他人隐私,造成名誉受损的,构成侵害名誉权。
律师解析 公司名誉权侵权的行为认定为: 1、有侵犯名誉权的事实; 2、造成了名誉权毁损等后果;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4、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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