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一个朋友开车带着我去办事情,没想到在过程还没到的时候出了交通事故,而且对方还受了点伤,我想知道交通事故人伤调查笔录是啥 ,人伤询问笔录是当时就记录的吗?
1、人、车、道路环境的基本情况。具体包括:询问当事司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是否曾经发生过事故、是否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等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情况、驾驶证号、准驾车型、驾驶经历等。图片来源于互联网询问证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与当事人的关系等。询问肇事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的基本情况、型号、颜色、年检情况、安全性能、保险情况等。必要时问清被询问人家庭情况包括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询问证人时问清与当事人是否存在利害关系。
2、行驶过程。主要内容包括:何时与何人从何处出发、目的地、何处何时停车、更换驾驶员的情况、停车休息情况、一路餐饮情况。通过询问行程以便了解被询问人连续行驶了多久,有没有疲劳驾驶、精神状态如何。我们还可以将询问的时间再往前推,询问当事司机进入高速公路前的情况,比如说进入高速前驾车多久、午饭晚饭有没有饮用含酒精类的饮料等等。从哪里来准备到哪里去,有没有什么急事,时间上赶不赶等等。
3、事故发生前的情况。包括:问清事故发生前路段情况、天气情况、交通状况、事故车辆行驶在路面位置、车速、档位等。
4、事故发生时的情况。包括:何时发现险情、险情的具体情况、发现后采取什么措施、如何采取的措施、采取措施后车辆的具体反应、如何相撞、车辆撞击的具体部位、有无突发情况等。
5、扣问细节。针对以上的询问需要说明的细节比如:是如何判断车速的、何时开始疲劳的、疲劳的原因、疲劳的具体表现、如何判断对方车辆行驶状态等细节要仔细扣问,以便详细了解案情或者发现供述的矛盾。
6、事故发生后的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是否为原始现场,现场变动的情况和原因;在现场采取了哪些保护措施;在发生事故的前后,耳闻目睹的有关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情况、报警情况、各方交谈情况等等。
询问笔录是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对当事人以外的案件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而制作的问答式书面记录,是证据种类中书证的范畴,不是证人证言。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法庭质证原则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律师解析 讯问笔录要点包括: 首先,应当按照规定详细询问受害者的个人身份信息和基本情况; 其次,应明确记录询问的具体日期、时间、场所、环境状况以及与事件有关的所有物件及其发现的整个流程; 再次,对于在上述陈述过程中未能详尽解释或者需要进一步核实确认的重要细节,可以通过专门设计的提问环节进行深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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