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表哥涉嫌故意伤害罪,现在表哥的故意伤害罪被受害者掌握了一部录音录像的证据,现在案件到了检察院之后,检察院审查起诉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是什么
最高检在回复中将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排除在案卷材料之外,但请注意,审查起诉阶段的审查内容,是包含同步录音录像的。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定(试行)》第374条:对于随案移送的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或者人民检察院调取的录音、录像,人民检察院应当审查相关的录音、录像;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必要时可以审查全部录音、录像。
笔者认为,在此阶段要分情况对待:
1、未附卷,申请调取。依据:《刑诉法》第39条:辩护人认为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法院调取。
2、附卷了,不让查阅,同时对侦查机关询问合法性有异议,可依据 最高检上述回复申请在人民检察院查看(听)相关的录音、录像。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