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个朋友在工作的时候就进来了一帮警察把它带走了,可是他也不知道自己犯啥事了,后来才知道人家抓错了,那个逮捕错了谁负责的啊?
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法》对刑事赔偿作出具体规定,对于进一步促进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具有重要意义。
2019-03-03 01:04:06 回复
逮捕后又无罪释放能获得赔偿,被错误逮捕的由赔偿国家负责赔偿。
《国家赔偿法》 第十五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但是,如实施犯罪因不够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情节轻微销案的,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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