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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羁押法院决定逮捕人犯需要遵循的程序有哪些。

杜* 黑龙江-大兴安岭 强制措施咨询 2018.08.30 07:36:12 446人阅读

有好朋友的弟弟,周六休息的时候,开车属于自驾游。发生了交通事故。把对方撞至重伤后逃逸。对方报警后。法院决定对肇事人进行逮捕。公安羁押法院决定逮捕犯人需要遵循的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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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批准程序。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一式三份,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
检察机关在接到公安机关的报捕材料后,由审查逮捕部门指定办案人员进行审查。办案人员应当查阅案卷材料,制作阅卷笔录,提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者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15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20日。

2018-08-30 07:46: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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