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九对受贿罪拟三挡刑罚
本次刑法修改对贪污受贿犯罪则相应规定三档刑罚,即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重,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同时新法对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特别重大损失的,保留使用死刑。
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终身监禁”
在原刑法第383条中增加一款规定,对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后对受贿罪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四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五条【对犯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二条【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专业解答对于贪污受贿罪犯的假释申请,需要进行综合判断。 我们需要仔细审查他们的改造态度和效果,同时考虑犯罪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这些评估不仅关系到罪犯的个人改造,也关系到社会的公正和稳定。 所以,我们一定要全面、谨慎地做出决定,保证假释制度的公正和有效实施。
专业解答贪污受贿犯罪人符合特定条件可以假释,但需全面评估。 能否获得假释,要多方面考察,如服刑表现、认罪态度、社会危害等。 假释要遵循刑法规定,不可滥用。
专业解答贪污受贿罪犯假释需综合考虑,满足积极改造、无再犯风险且服刑过半这三个条件者,才有可能获得假释。贪污受贿犯罪属于职务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比较大,所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这类假释案件时会采用更严格的审查标准。
专业解答贪污受贿罪犯申请假释,需要综合考虑其行为表现、对监规的遵守情况、悔罪态度、再犯风险以及刑期是否已经过半。对于这类犯罪,假释审查非常严格,会全面评估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以及个人状况,以确保公正裁断。
专业解答关于贪污受贿罪刑罚假释,需满足:拘役、有期徒刑罪犯服刑达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无期徒刑罪犯服刑十三年以上。同时,狱中须严守监规,积极改造,真诚悔罪,行为良好,且无再犯风险。这些条件为假释的适用设定了明确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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