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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被侵犯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特点是什么呢?

肖* 海南-海口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8.08.23 22:41:08 6152人阅读

我表弟开发了一款新的软件了,现在才刚刚注册成功,刚刚投入生产,发现市面上已经有卖的了,那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特点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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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权利人自我意识薄弱,在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别人侵犯的时候不懂得利用法律手段积极主张和维护自己的权利。也因此,导致了现在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越来越猖狂。而大多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则是由于犯罪的集团化、网络化等趋势,产生诸多弊端,导致此类案件出现管辖缺位,立法与实践需要脱节,加之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致使部分犯罪分子无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犯罪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逐年增加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我们面对越来越严峻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现象。笔者分析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公众对知识产权认识不够深入,权利保护意识不够强烈
  知识产权在我国的保护意识一直较弱,过往常有一些我国的知名品牌在国外被抢注,如景泰蓝生产工艺。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不够深入,所以常常出现自己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还未产权理念的普及,但是我国民众对于知识产权权利意识的保护人仍不够强烈,一方面由于盗版在我国长期存在的影响,民众对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还不够强烈,另一方面由于地下小作坊小个体存在的隐秘性,使得打击难度增大。
  在西方国家,知识产权是私权,是财产权,这一思想早已深入人心。但是在我国,正是由于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仍不够深入,权利保护意识仍不够强烈,还没有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是私权,所以在实际生活和司法实践中,并没有将知识产权作为私权保护,在重视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带来的利益的同时,却忽略了对其的保护。
  
(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高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法律制度有待完善
  知识产权犯罪是近十几年才频发的犯罪,所以对一些司法工作者而言是新型案件。由于知识产权需要一定的专业基础以及科技为知识产权提供的便利,因此知识产权案件的技术含量比较高,复杂程度也高于普通案件,所以一些年轻的司法工作者审理知识产权的案件仍有些吃力,特别是在定罪标准认定的时候。因为知识产权犯罪的标准通常是“数额较大”或者是“违法所得金额”等不明确的词语。虽然司法解释对于有些予以明确,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案件并非简单的凭借法条就可以进行认定,还会涉及行为人将所得金额已花费出去该如何认定的问题。
  
(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交叉诉讼日渐突出
  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存在审级的差别,民事上有分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和基层法院管辖。刑事上则基本上由基层法院管辖。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交叉诉讼是知识产权案件的一个特点,是指,一件知识产权案件,既有民事诉讼又牵扯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在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比较常见涉及民事赔偿的问题,因为知识产权是私权,在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人权利的同时,必然给权利人带来民事损害。在司法实践中,通常将一般知识产权案件行政案件纳入民庭。但是对于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很明显不能归入民庭,应由刑庭来审理。对于刑事附带民事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有可能会造成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在大多地方是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刑事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先刑后民”的审判模式,这样就可能出现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随着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日益增多,知识产权交叉诉讼的问题日渐突出。
  
(四)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付出的代价过小
  虽然我国目前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但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现象仍然屡禁不止,屡打不止。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代价过小,刑事处罚的力度不够,因此许多人不吸取教训,仍会再犯。我国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一般只有在“情节严重”、“金额数额较大”或是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下,才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罪,而且大多一般刑罚是三年以下三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情节特别严重”、“数额巨大”或是“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情况下,最高也仅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些侵犯知识产权罪根本就没有类似情况的规定。例如假冒他人专利罪,仅规定了情节严重的情形。也就是说,假冒他人专利再严重,最多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8-08-23 22:43: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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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主要共性特点有四个方面:案件在类型分布上不均匀,侵犯商标权和著作权的案件比较集中,其中侵犯商标权案件尤其突出。与其他案件相比,案件技术含量比较高、专业性强、查处取证难度非常大。特别是一部分假冒产品与真产品高度接近,在查处认定、鉴定方面难度很大,一定程度上影响案件查处。案件往往表现为团伙犯罪,涉及人员众多,呈现出多元化、规模化特点。许多犯罪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形成产、供、销“一条龙”,化整为零、遥控生产、装备精良、组织严密,犯罪分子反侦查意识越来越强,犯罪隐蔽性很强,很多采取单线联系,频繁变换手机和窝点,很难抓到主犯,而且使用假名、做假账(不做账)情况普遍,造成此类案件发现难、立案难、侦查取证难、司法认定难。利用网络侵犯知识产权是一个新动向。侵犯行为人利用网络销售客户不能及时验货、相关部门监管难等,使网络成为侵犯知识产权的重灾区。

2020-10-28 21:08:07 回复

(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申请行政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二)向报社、网络等新闻媒体曝光。
以上是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维权方式有什么的解答 。

(
六)打击侵犯商标权违法行为。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为重点,打击侵犯商标权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排查、提前审理、并案集中审理等措施,遏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攀附他人商标声誉或占用公共资源等抢注商标行为。开展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
(
七)打击侵犯著作权违法行为。继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针对网络文学、音乐、视频、游戏、动漫、软件等侵权盗版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对重点视频网站、网络销售平台的监管工作。开展印刷复制发行监管专项行动。以教材教辅出版物、工具书、畅销书、音像制品为重点,加大出版物市场监管力度。打击假冒他人署名书画作品以及含有著作权的标准类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
(
八)打击侵犯专利权违法行为。集中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加大对涉及民生、重大项目及涉外等领域专利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好专利侵权调处和假冒专利查处工作。加强重要展会的执法维权工作。
(
九)打击其他领域侵权违法行为。依法重点打击以盗窃、利诱、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依法加大对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
十)加强文化市场监督管理。结合暑假、国庆等重点时段,开展网吧、娱乐、演出、艺术品市场监管专项督查行动。发布违法互联网文化活动“黑名单”,整治网络音乐、网络游戏市场。加强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网站的监管,重点打击非法视听节目网站。
(十
一)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巩固中央和省级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效,完成市县两级政府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一并抓好同级党委、人大、政协等机关的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以中央企业和国有大型金融机构为重点,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加大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工作力度。发挥正版软件采购网作用,积极推进正版软件区域联合采购。督促软件开发商、供应商规范对政府采购的定价行为,明确授权模式,改善售后服务。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制定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出台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资产配置标准。
三、保持刑事司法打击高压态势
(十
二)加强侵权假冒犯罪案件侦办工作。以危害创新发展、危害扩大内需和就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危害生产生活安全、危害粮食安全和农民利益的犯罪行为为重点,大力侦办侵权假冒犯罪案件。
(十
三)加强刑事犯罪案件检察工作。依法及时批捕、起诉涉嫌侵权假冒犯罪案件。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强化立案监督和审判监督。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坚决打掉侵权假冒犯罪的“保护伞”。
(十
四)加强案件审判工作。重点针对基础前沿研究、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信息技术产业和文化创意、动漫游戏、网络、软件、数据库等新兴文化产业等领域,以及假冒商标、“傍名牌”、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相关案件审理工作。
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十
五)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推进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种子法、食品安全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工作。加快修订商标法实施条例和专利代理条例。明确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办侵权假冒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的规范。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相关检验鉴定技术方法研究,探索建立成果共享机制,推进成果转化应用。
(十
六)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完善联席会议、案件咨询、走访检查、统计通报、监督考核等制度,规范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案件受理和证据转换等业务流程,采取专线互联、定期拷贝等方式,完善网上移送、受理和监督机制。2013年年底前完成打击侵权假冒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任务。
(十
七)健全考核与监督机制。完善打击侵权假冒绩效考核体系,推动地方政府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逐级纳入考核,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考评制度,做好2013年度打击侵权假冒综合治理考核工作。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开展案件移送和办理专项督查,指导和督促下级机关依法移送、受理、办理案件,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强化层级监督。
(十
八)推动案件信息公开。将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将案件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打击侵权假冒统计通报内容。抓紧出台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开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2013年下半年有关行政执法机关要出台本系统公开相关案件信息的实施细则,并及时公布打击侵权假冒案件相关信息。2013年年底前组织一次全面督查,检查案件信息公开情况。
(十
九)加快诚信体系建设。编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加快质量信用征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国家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推动质量信用信息社会共享。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公布违法违规的生产经营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相关责任人的“黑名单”,探索建立行业禁入制度。引导行业协会做好行业信用评价。举办“诚信兴商宣传月”、“质量月”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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