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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因为性格不合共同决定协议离婚有什么好处?

高** 江苏-宿迁 离婚咨询 2018.08.18 21:17:27 449人阅读

我的表姐年轻时候是闪婚,因为当时缺乏对彼此的了解,夫妻二人结婚生活一段时间才发现双方性格很多地方不合想协议离婚,这种情况协议离婚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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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低。不论家里有多少财产,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一般办理只收取10元左右的手续费就可以办结,以市为例,北京市离婚登记仅收取9元钱的离婚证工本费。而离婚诉讼法院是按争议财产收费的,当事人共同财产越多,法院收费越高。少则50元,多则几千、几万甚至几十万元。目前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收取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按财产争议额收取,如果争议财产在1万元以下,收费50元,争议财产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争议财产1%的比例收取受理费。另外,如果案件涉及或财产价值评估,还要另行交纳保全费或评估费,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可见,协议离婚基本上没有经济成本,而对诉讼离婚而言,花费的经济成本要大得多的多。

2018-08-18 21:24: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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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不合的,可以双方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020-10-30 19:27: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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