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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嫂子就要生小宝宝了,咨询 一胎准生证深圳

熊** 河南-许昌 结婚咨询 2018.08.08 01:13:55 525人阅读

我嫂子最近就要生小宝宝了,这是我嫂子跟我哥哥的第一胎,还是十分重视的,现在要办理准生证,咨询下一胎准生证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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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办理和变更
办证对象:
⒈深圳市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包括离异、丧偶育龄妇女;
⒉深圳市户籍未办理结婚登记已生育的育龄妇女及未婚收养的育龄妇女;
⒊男方户籍为深圳市,女方户籍为广东省外的已婚育龄夫妻,长期居住在本市,已生育子女或者符合广东省生育政策需在本市生育第一胎子女的育龄妇女。
所需材料:
⒈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⒉全家户口本;
⒊近3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怀孕的可提供母婴保健手册;
⒋领证人免冠小一寸近照一张;
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供相应材料:
⑴政策内生育二胎及以上的,提供再生育证和再生育审批表或其他合法再生育的证明材料;
⑵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证明;
⑶女方户籍在本市且男方户籍在深圳市外的,提供男方户籍所在地村委和乡镇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⑷男方户籍在本市且女方户籍在省外的,提供一年内经现居住地计生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委和乡镇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以及同意在男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服务证的证明。

2018-08-08 01:25: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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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胎生育登记:
已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服务证》的育龄妇女,怀孕第一胎时,应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进行第一胎生育登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向其出具孕检计划生育证明。
育龄妇女怀孕前未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应予以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并进行第一胎生育登记。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向其出具孕检计划生育证明。
生育第一胎子女未按规定办理生育登记手续的已婚育龄夫妻,应在子女出生一年内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及《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地社区工作站进行补登记。

2018-08-08 01:14: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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