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内蒙古法律咨询 > 包头法律咨询 > 包头交通肇事法律咨询 > 想了解一个问题,指使肇事者逃逸,是共犯吗?

想了解一个问题,指使肇事者逃逸,是共犯吗?

彭** 内蒙古-包头 交通肇事咨询 2018.08.06 18:57:03 1816人阅读

哥哥是一个司机,给公司老板开车的,前一段时间开车的时候出现了,交通肇事,老板和乘车的人只是他逃逸,所以他就跑了,后来还是被抓了,回来,想问一下,指使肇事者逃逸会怎么判刑呢?是否会判刑?

其他人都在看:
包头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包头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交通肇事非乘车人指使逃逸一般不构成共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非乘车人如果属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之一,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共犯。

2018-08-06 19:04:03 回复
咨询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按交通肇事罪共犯论处。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8-08-06 18:59:03 回复
咨询我

交通肇事非乘车人指使逃逸一般不构成共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非乘车人如果属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之一,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共犯。

2020-10-28 11:03:09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