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新增50条内容的“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将正式实施。新法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有毒、有害食品,构成有期徒刑以上刑法者,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018-08-01 13:53:23 回复
咨询我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法官告诉记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12年1月9日下发的《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地沟油’犯罪,是指用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以及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加工的油脂而作为食用油销售的行为。”
2018-08-01 13:43:23 回复
咨询我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重庆市有5家火锅店涉嫌违法回收使用“火锅老油”,被立案调查。重庆市食药监局介绍,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主城区5家火锅店涉嫌违法回收使用“火锅老油”。经过现场检查、询问调查、核查相关原料进货记录和废弃油脂处置记录等,对江北区大队长火锅、沙坪坝区大龙老火锅等5家火锅店正式立案调查。同时就群众举报的其他火锅店涉嫌违法回收使用“火锅老油”的线索开展调查,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火锅老油”是否就是“地沟油”?这个问题一直争议不休。所谓“火锅老油”,是经过高温熬制并专门提炼加工而成的火锅油,在一定时间里循环使用、补充。重庆火锅使用老油做法由来已久,在当地也很受欢迎。有这样的说法:“火锅香不香,全靠老油调。”曾经“火锅老油”经过多家检验机构审查,并未出现不卫生、不合格的检验结论。规范和合理利用老油是可行的。很多火锅爱好者认为老油是重庆火锅的灵魂。之前腾讯大渝网做过网民调查,90以上网民对废除老油投了反对票。
2020-09-22 11:28: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