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十八岁就跟着我女婿了,一直只知道他是做生意的,这回被警察抓了才知道他居然骗了别人那么多钱,集资诈骗210万判几年,什么是集资诈骗罪,量刑时又会考虑哪些因素?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考虑到非法集资诈骗的数额并不是本罪量刑的唯一依据。在具体科刑时,既耍考虑集资诈骗的数额大小,又要考虑行为人的犯罪情节,如是否一贯进行非法集资诈骗,是否为组成集资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给被集资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给社会造成的影响等等,以及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罪后态度和退赃的情况,综合评价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区别对待,予以量刑。
在民间借贷领域,集资诈骗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种犯罪手段相对隐蔽,涉及到的受害人数多。法院在审理集资诈骗案件时,会重点参考集资诈骗金额,这个是法院作出判决的主要依据。那么,集资诈骗210万判几年?下面我结合刑法有关知识给大家介绍下。
一、集资诈骗200万以上能判多少年?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20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而生产者、经营者自有资金极为有限,因此间社会筹集资金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金融活动。与此同时,一些名为集资、实为诈骗的犯罪行为也开始滋生、蔓延。这种集资诈骗行为采取欺骗手段蒙骗社会公众,不仅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同时更干扰了金融机构储蓄、贷款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广大投资者对集资活动的过分谨慎,甚至对金融机构进行集资也可能产生不信任感,影响了经济的发展。
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据为己有,既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非法集资的个人控制之下,也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本单位的控制之下。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综上所述,根据刑法关于集资诈骗罪的规定,集资诈骗金额在100万以上的,属于金额特别巨大,在量刑上面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至于集资诈骗200万以上能判多少年,则还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一般来说,都不会少于十年。如果导致受害人死亡的,则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无期徒刑的惩罚。
集资诈骗210万,在我国是属于诈骗数额较大的诈骗犯罪。在判刑方面,集资诈骗的主体分为个人和单位,所需要承担的刑罚也各不相同,下面我将简要地分析一下: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集资诈骗罪在我国《刑法》的犯罪主体上分为个人和单位,如果主体是个人,那么依照相关的司法解释,个人进行集资诈骗100万以上,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主体是单位,则数额在150万元以上而未到5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应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020-10-22 18:23:26 回复律师解析 审查经营者集中,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 (二)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 (三)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 (四)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 (五)经营者集中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应当考虑的影响市场竞争的其他因素。 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 (一)经营者合并; (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经营者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集中,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申报书; (二)集中对相关市场竞争状况影响的说明; (三)集中协议; (四)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五)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申报书应当载明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预定实施集中的日期和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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