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关系不错的好哥们因为涉嫌一起经济案件,不清楚传票的签收的问题,所以想问问传票邮寄送达被告人不签收怎么办?
只要法院接受了案件,就不存在过了诉讼时效。 公告当然是一个办法,但是比较耗时;和法官关系搞好,你去被告家盯着,一旦被告回家,给法官打电话,立即去送达。
2018-07-24 12:45:11 回复
对于传票邮寄送达被告人不签收怎么办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如果法院送达的传票是以邮寄的方式送达的,而被告人不接收,邮局就会将信件退回,法院可以变更为公告送达,这样不管该人接不接好,二个月后就视为已经送达,开庭时如果被告还不来,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2018-07-24 12:37:11 回复
你是被告的话,如果法院给你送达的传票是原告方的人签收的,等于没有通知你。既然你知道被人起诉,早做准备材料和证据,不懂法可以请律师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问问法院何时开庭,告知签收的传票不是你也不是你的家人,是原告方的人。
以免你说,你没接到传票,法院会问你,你怎么知道是对方签收的。鉴定起来也麻烦,法院在缺席判决,对你很不利的。
你找法院说明情况,不采纳,就去找检察院,他是法律监督机构。或等你接到判决及时上诉,由二审法院处理。
1、如果是被告的同住成年家人,就不可以将传票送回法院,如果虽然是家人,但并不同住,那么就可以将传票送回法院。
2、《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也就是说,受送达人同住成年家属有代为签收传票等法律文书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如果是同住的成年家人代签的传票,就不能退回法院。因此,是否是同住就成了本案的重要事实。同住应该是指经常性的在一起共同居住、生活。比如说如果被告已经外出一年以上没有回家,那就可以认定为没有同住。
3、找不到被告不是将传票送回法院的正当理由。
4、如果是同住成年家属,即是同住成年家庭成员,不签收传票也是没有用的,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6条的规定,同住成年家属拒绝签收的,可以留置送达。
专业解答开庭传票邮寄送达起算时间是收到邮件那天。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是送达开庭传票的话,那么可以选择的方式是比较多的,不仅仅是包括有直接的送达的方式,还包括有邮寄送达方式,从收到邮件那天开始就计算送达的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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