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因为感情出现了问题,现在想要离婚。不知道财产要怎么分割。想要问一下已购公房离婚怎么分割呢?
1、原为一方父母公房。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第二十七条规定, 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依成本价购买,登记在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公房承租权所对应的利益系作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在离婚处理房产时综合考虑公房承租权利益来源等因素予以公平分割。
其中“公平分割”是要参考公房承租权利益来源,对原承租人父母一方子女予以适当多分,另外也要参考购买公房的财产来源、夫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等因素由人民法院酌定增减的份额。
2、成本价购房。根据《参考意见》第三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以成本价购买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公有住房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应综合考虑房产来源、夫妻双方工龄折扣、是否影响另一方福利分房资格等因素予以公平分割。
3、标准价购房。根据《参考意见》三十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以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而获得的“部分产权”, 该“部分产权”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综合考虑房产来源、工龄折算等因素,并征求原产权单位意见确定产权单位权利比例后,予以公平分割。
综上,以上情况均不能简单地认定已购公房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配,要参考各种因素,如公房来源,购房款来源,是否影响一方福利分房资格,双方工龄折算多少,夫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认定具体份额。上述因素需要当事人进行充分举证来证明,在司法实践中,“谁主张谁举证”,如果举证不能,将承担不利后果。也就是说即使事实上是存在有利因素,但因不能举证,人民法院也不会予以考虑。
一般情况下已购公房离婚怎么分割
(一)婚后一方购买公房未贷款
在婚姻存续期间,虽以一方名义购买公房,其所购房屋仍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如在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并且夫妻双方对房屋产权达不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时,法院会告知当事人,取得房产证之后可以另行起诉解决房产分割问题。
(二)婚后一方贷款购买公房
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贷款购买公房,贷款双方其所购房屋共同偿还借款,该房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如在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并且夫妻双方对房屋产权达不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时,法院会告知当事人,取得房产证之后可以另行起诉解决房产分割问题。
(三)婚前一方购买公房未贷款
在婚前一方全款购买公房,其所购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无论是否取得房产证都不进行房产分割。
(四)婚前一方贷款购买公房
在婚前以一方名义贷款购买公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借款,其所购房屋为婚前购房一方所有,但该房共同还款部分和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为双方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就婚后形成的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如在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并且夫妻双方对房屋产权达不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时,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会告知当事人,取得房产证之后可以另行起诉解决房产分割问题。
(五)“部分产权”公房的分割
在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或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并且夫妻双方对房屋产权达不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时,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屋使用权。待取得房产证之后,任何一方可以另行向法院起诉解决房产分割问题。
离婚时承租的公房怎么分割
根据相关婚姻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离婚时,如果存在下述情况,双方均有权承租: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四)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六)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七)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八)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九)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但是,如果双方就此不能达成一致,则法院一般根据下列原则来判决由哪方承租:
(一)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二)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三)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四)照顾无过错一方。
但是,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离婚时已购公房怎么分割?离婚时双方对于公房分配存在着争议,建议你在这时候可以委托律师来进行处理,避免自己在离婚的时候比较吃亏。离婚时已购公房在进行分割的时候各自都不想要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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