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普通民事起诉程序相同。将起诉状、证据材料等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需要注意的是: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注: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3、所以债务人在提起确认之诉前,需要明确此项规定。
对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债权人进行债权转让的,受让人能否承继原债权人的诉讼地位问题,目前仅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有相关的规定。该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人民法院对于债权转让前原债权银行已经提起诉讼尚未审结的案件,可以根据原债权银行或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申请将诉讼主体变更为受让债权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该司法解释同时强调,诉讼阶债权转让按照本规定仅适用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有关案件。因此,其它案件和诉讼主体并不适用该司法解释规定。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