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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债权有偿转让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赵** 湖北-十堰 债务纠纷咨询 2018.07.06 20:57:55 542人阅读

我们公司与另一家合同公司发生债权方面的纠纷,现在已经在法院打官司,请问烟台债权有偿转让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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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承受。
所谓合同承受,也就是一方当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移转给第三人。合同承受,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这是合同承受的根本前提;
(2)所承受的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在单务合同中,当事人或者仅承担义务,或者仅享有权利,单务合同的移转不是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
(3)原合同出让人必须与第三人达成移转协议;
(4)合同承受必须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
合同承受的效力是指原合同当事人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由第三人承担,原合同当事人脱离合同关系。
2、企业合并。
所谓企业合并,包括一个企业或其一部分被另一个企业所吸收或几个企业合并为一个新的企业。企业合并后,因合并而消灭的企业对第三人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合并企业承担。如果只是企业的一部分被其他企业吸收,则此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由存续的企业部分与合并了部分该企业的企业,共同协商处理。

2018-07-06 20:59: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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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地说债权转让就是债权人把要债的权利转让给其他人。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有偿转让和无偿转让。
法律上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举个例子说明:A公司借给B公司100万还没有到期,因此A公司是B公司的债权人,对B公司享有价值100万的债权。A公司突然急需用钱,但没有到期B公司不想偿还,因此A公司和C银行商议后签订书面合同把A公司对B公司的100万债权以80万的价格买给C银行,A公司今后不再享有B公司的任何债权,C银行得到了对B公司100万的债权。这个过程就是债权转让,属于完全转让、支付转让转让。
以上就是我对烟台债权有偿转让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回答,大家看过之后会有一个具体的了解。

2018-07-06 20:58: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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