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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夫妻共同债务连带清偿责任是什么?

邱** 河南-平顶山 债务债权咨询 2018.07.06 11:16:24 479人阅读

我的一个朋友,刚结婚不九就离婚了,但是对尝清责任不太了解,请问一下夫妻共同债务连带清偿责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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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下列债务依法应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个人负担的债务,但如果将共同债务约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或者将一方的个人债务约定为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在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时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即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其个人债务。
5.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一方因个人实施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以上就是对夫妻共同债务连带清偿责任的正确解释了,希望采纳。

2018-07-06 11:28: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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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连带清偿责任这个问题的回答,有以下几个知识点: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实务中有一些债务很难判断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同时也有通过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因此,综合运用法律和司法解释,并结合公平原则进行认定,对处理好离婚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特征
夫妻共同债务的两个基本特征:
1.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
2.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
以上两个基本特征也是界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符合上述两个基本特征,不论是以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名义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反之,如果债务不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虽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不是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的,都不属共同债务,而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2018-07-06 11:17: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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