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丹阳市天晟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债务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丹阳市天晟投资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以及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对涉诉债权所主张的权利。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与丹阳市天晟投资有限公司洽谈债务重组相关事宜。联系方
2018-07-04 21:34:0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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